今天,當大家都在討論該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時候,我們將目光對準――職場實習生。“實習生受工傷,單位置之不理”、“實習生成為免費頂崗者”……當這些字眼不斷沖擊我們的視野時,關于實習生權益的問題再次引起大家的重視。實習生的權益到底該由誰來保障?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1日,《廣東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實習見習條例》已經正式頒布實施,相信隨著相關法律的出臺,實習生的權益會得到一定的保障。
現象:
實習生權益曾不斷受損
鏡頭一:碰到工傷無奈何
兩年前,在湖北上學的大四學生小武在證券公司實習期間,在拜見客戶的路途中被摩托車撞到,造成胳膊輕微骨折。最糟糕的是,肇事司機逃之夭夭,實習單位只是象征性地打電話問候了一下。小武原想公司能給報一部分醫藥費,可單位以“實習生和實習單位沒有勞動關系”為由拒絕了。
記者點評:一直以來,“實習生和實習單位只是學習關系”這句話成為實習單位推辭各種責任的借口,很多實習生因此遭受到許多不公平待遇,所幸,今年3月1日頒布的《廣東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實習見習條例》終于使這一有爭議的問題得到解決。
鏡頭二:沒人指導混時間
阿美是大三學生,這學期經親戚介紹來到一家企業實習,部門領導給阿美安排的指導老師好像有些冷淡和保守,基本不讓阿美干“正經”事,全是一些跑腿的事,一天下來,阿美昏昏沉沉卻感覺沒學到任何東西,很是沮喪。
記者點評:通過法規讓小美干“正經”事是不現實的;其實,很多打雜的事也很重要,這是學習的起點,阿美應主動在打雜過程中進行學習;如果的確學不到東西,可以主動尋找新的實習單位。
鏡頭三:免費勞力大家使
從去年元旦開始,陳俊經熟人介紹在一家傳媒公司實習,部門里的員工卻過度“熱情”,有時陳俊正在做指導老師分配給他的工作,別的同事就會順便給他一些看似很簡單的活,可這些都需要花費時間。令他郁悶的是,當初實習時沒有簽任何協議,整個實習也沒有一分錢的報酬,當他不停地被使喚時,他覺得自己真是一個免費的勞力。
記者點評:被實習老師或者其他員工指揮做各種事,在時間和身體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接受,因為多做事才起到實習的作用。但實習生的勞動也應該得到尊重,因此,通過立法形式讓實習單位不再免費使用實習生的確有必要。
解惑:
實習權益提高實習質量
指導律師:
廣東信利盛達律師事務所何浩太律師
問:實習生在實習單位是否接受《勞動法》的保護?
答:《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如果實習生與用人單位具有實質勞動關系,則屬《勞動法》調整范圍。另外,實踐中如何界定實習生與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勞動關系的確是個難題,而法律也很難再詳細規定,因此,不再過分區別是否具有勞動關系,而對實習生的權益作特殊規定很有必要。
問:有學生覺得跟企業講權益就會失去實習機會,怎樣權衡彼此關系呢?
答:首先,立法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實習生的權益,企業就應該自覺遵守法律中提到的基本權益,學生也就不必擔心和企業提條件的事;其次,實習生自己也應樹立權利意識,對于那些不遵守條例的企業,實習生也不必留戀,有一定權益的實習,才是高質量的實習。最后,還應加大宣傳和輿論,使社會形成尊重每個人的勞動的意識。
問:《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正式頒布執行就已經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實習單位不愿意執行,實習生可以向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投訴,但有時候執行也有難度,要克服只有做到:一。每個實習生和實習生家長、實習生所在學校應樹立權利意識;二。社會形成法治意識,這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大家共同堅持。
鏈接:《廣東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實習見習條例》重點條例摘錄
第二十八條: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應當按照同崗位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向學生支付實習報酬。非頂崗實習的學生,學校、實習單位和學生可以在實習協議中約定給予實習補助。
第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在實習基地實習,學校、實習基地和實習學生應當簽訂三方實習協議,內容包括實習方式、內容和崗位;約定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人、投保額度、損害賠償、實習報酬等事項。
第二十二條: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安排學生從事高毒、易燃易爆、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勞動,但完成學生本專業實習所必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