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召開“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發生的重特大事故血的教訓,集中開展以“六打六治”為重點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打擊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努力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對于工人來說,如果工作環境存在問題,如有粉塵污染、防護措施不到位,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律師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時說,遇到這類情況,工人可以通過多種途徑保護自己:通過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訴或求助,給用人單位施加壓力,迫使用人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做好個人防護措施,確保個人身體健康;把工人團結起來,通過工會或推選工人代表與用人單位進行集體協商,協商成功則改善工作環境,協商不成選擇離職;直接以此為理由,解除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當前大環境下,勞動者要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悲劇,一方面要提高勞動技能增強就業能力,讓自己有更多的就業選擇,敢于跟侵權行為說“不”;另一方面,勞動者需要提高自身的權利意識,增強組織能力與談判能力,督促用人單位改善工作環境。
為何企業安全培訓不到位?黃樂平認為,外在監督不到位似乎是因素,其實是表象,真正的根源在于企業安全生產的動力機制不足,權利主體錯位。“對于企業而言,違反法律規定,以犧牲勞動力保護為代價創造企業的高額利潤,所得遠遠大于所失,違法成本遠遠小于違法獲利。而對于勞動者而言,在安全生產過程中他們本來是權利主體,可以要求企業依法依規規范工作環境,但是在現實的勞資關系中完全是被邊緣的群體,沒有任何話語權,加上生存需要、缺少安全生產知識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導致了勞動者對如此高危作業環境的屈從與默認”。記者 桂杰 實習生 吳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