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5-21 10:47 深圳新聞網 【字號:大 中 小】
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我國收入分配制度總體改革方案有望年內出臺,這次改革的重點是調整初次分配政策。
所謂初次分配是指對社會新增加財富進行分配的過程,參與分配的主體包括勞動者、企業和政府,其中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企業獲得利潤,政府獲得稅收。我國目前初次分配的現狀是:最近10年來,工資收入占GDP的比重呈持續下降態勢,已經從10年前的53%下降到近年的41%左右,遠遠低于美國57%的水平,其中國家稅收占GDP的比重在年年增加。因此,初次分配改革的關鍵是要適當提高勞動報酬的比重,改變目前初次分配中資本所得和稅收所得偏多、勞動所得偏少的局面。
提高工資收入,在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可以通過政府行政命令實現。但在非國有經濟部門,如對于民營企業中的工人和個體勞動者,他們的工資收入是勞資雙方協商的結果,政府并不能通過一紙命令讓企業主提高他們的工資,政府最多只能是制定最低工資標準加以約束,但最低工資只是一種維持最低限度生存的工資,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根本起不到提高勞動報酬的目的。而這些群體事實上是社會上的低收入階層,此次收入分配體制改革亟待解決的是提高他們的收入。那么,如何才能提高他們的工資收入水平呢?
我們知道,工人的工資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提高工人收入,一個最直接的辦法是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1600元,對于月收入高于1600元的工人群體,提高起征點可以增加他們的實際收入,但事實上我國工人目前的平均工資水平是不到1600元的,即便是提高起征點對他們也不會有實質性的幫助。但減稅仍然是必要的,假定財富總額給定了,只有降低稅負標準才能提高供勞資雙方分配的比例。
鑒于工人的工資是由勞資雙方談判的結果,決定談判結果的是勞動者的相對稀缺程度和談判地位。從絕對數量上來說,目前我國勞動力相對過剩的局面并沒有完全改變,那么只能是通過提高勞動力的素質來增強他們的談判能力。幫助勞動者提高勞動技能,是政府大有可為的領域。一方面需要加大勞動技能培訓的投入,短期內這可以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更重要的是提高基礎教育的水平,從源頭開始提升我國勞動者的基本素質。
財富在勞資之間的分配是一個零和博弈,勞動者收入提高了資本的分配比例就必然減少。決定分配比例的,是雙方的談判地位。提高勞動者談判地位的途徑,是完善集體談判制度,在勞動力過剩時單個勞動者當然是沒有談判地位的,但要是勞動者能夠團結起來和資方進行集體談判,就有利于形成相對均衡的談判力量。組建真正由勞動者控制的工會組織,是提升他們談判地位的唯一途徑。
提高工人的工資,需要政府和工人共同努力。政府要承擔的責任,是降低稅負和加大培訓和教育投入。工人自己,則需要聯合起來和資方進行集體談判。 (作者為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
來源: 深圳新聞網-晶報 編輯: 朱玉林 作者: 蘇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