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焦點訪談):前不久《焦點訪談》播出了農民工張正友在山東萊蕪討薪不成反被拘留的事。節目播出后萊蕪方面做出了四點部署:一是對事件真實性進行調查;二是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三是對關鍵證據進行鑒定,四是對轄區內類似問題進行排查。但是當記者再次進行事件的追蹤調查時,發現它仍然是疑點重重。
今年12月13號焦點訪談欄目播出了《討薪的遭遇》,介紹了陜西農民工張正友和70多名鄉親在山東萊蕪一個鐵礦打工,礦主齊二丑欠薪200萬元,卻賴賬不還。張正友找到萊蕪市勞動和信訪部門以及鎮領導求助,均遭到推諉。
礦上欠薪不還,還把張正友和工友們掃地出門。引發糾紛后,當地公安機關把張正友和幾個打架的工友拘留50天不說,還將案件提請檢察院要求以尋釁滋事罪批捕張正友。在公安機關報請批捕張正友的卷宗里,張正友發現四張收條復印件證明他已經收到200萬欠款。
記者隨張正友到辦案機關訊問辦案民警四張收條來歷時也沒問出個究竟。張正友認為四張收條純屬造假,要求對四張收條原件進行司法鑒定,但是遭到公安機關和礦上的拒絕。
張正友的討薪遭遇引起了社會的關注,記者前不久再次來到山東萊蕪,了解張正友討薪的新進展。
萊蕪市萊城區政法委書記張凌云回應說,節目播出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萊城區迅速成立工作班子調查核實。萊城區立即成立了事件調查、問責處理、證據鑒定、欠薪排查四個工作組,分別由區領導帶隊,抽調專門力量連夜開展工作。目前工作組已經對涉案雙方的相關證據進行調查核實,盡快拿出處理意見,給社會一個滿意的答復。并對事件中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和個人,根據情節和責任作出嚴肅處理。
從表面上看張正友的討薪之路似乎變得明朗了,然而事情并不那么簡單。記者在萊蕪市萊城區檢察院采訪時得知:萊蕪市公安局萊城分局方下鎮派出所要求以尋釁滋事罪批捕張正友的卷宗曾經被退回,當時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萊蕪市萊城區檢察院受理之后,經過審查,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于10月30號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查的內容主要是針對本案中張正友等人提到的與耿公清鐵礦有債務糾紛,該礦欠張正友等人債務沒有償清,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主要是補查張正友等人與耿公清鐵礦是否有該債務糾紛,并且公安機關所提供的四張收條復印件是否是真實的,上面的簽名是否是張正友本人簽字。
而現在萊城公安分局又補充了材料,把卷宗又交到檢察院,繼續要求以尋釁滋事罪批捕張正友。而這份補充的材料是提供了一份工作說明,證實公安機關就該四份欠條向耿公清鐵礦調取原件,但是原件一直沒有調取過來,所以無法做筆記鑒定。
那么檢察機關的要求為什么公安機關就是不聽呢?記者也再次到方下鎮派出所詢問辦案民警沈小遠,得到的回復是沈小遠不在。
找不到辦案民警,記者又來到派出所的上級單位,詢問指導本案的上級領導齊昕。然而,也被告知不方便。
萊城公安分局副局長劉正廣說,對三名辦案民警進行調查,目前三名民警已經停止執行職務,正在配合接受瀆職調查。
雖然沒能見到沈小遠和齊昕,但是萊城區公安分局的劉局長還是對四張收條是否需要鑒定發表了看法,他認為這四張收條和辦理尋釁滋事案的定性關系不是很大。
其實四張收條的真偽鑒定當然重要,因為如果經鑒定收條是偽造的,那么可以肯定礦上不僅是欠薪,而且用造假手段逃避債務。如果經鑒定收條是真的,那就是張正友說謊,不僅尋釁滋事,而且是敲詐勒索。根據公安部頒布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收集、調取的書證應當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確有困難時才可以使用副本或者復制件。明明能調取原件,萊城區公安分局卻提供復印件。在張正友否認收條是真實的,檢察機關也明確要求需要對收條原件進行司法鑒定的情況下,萊城區公安機關為什么就是不鑒定呢?
對此萊城區公安分局說,不是他們拒絕鑒定,而是礦上一直沒提供原件。
就在萊城區公安機關送交檢察機關的那四張收條復印件上可以看到,萊城區警方早就看到了收條原件。
即便有公安部的明確規定,檢察機關的明確要求,萊城區公安局堅持認為沒必要鑒定四張收條的真偽。張正友也只好再次來到耿公清鐵礦,要求礦上出示四張原始收條,自己做真偽鑒定。而得到的答復是,原件找不到了。
就這樣張正友欠薪事件的關鍵證據四張收條原件就這么奇怪丟失了,證據丟失,張正友討薪的事情恐怕很難說清楚了。但是一個清楚的事實是,萊城區公安局以收條丟失為由,繼續要求檢察機關依據收條復印件批捕張正友。而且想繼續批捕張正友的還不僅是萊城區公安分局一家,張正友回到萊蕪,也接受了萊城區許多關部門的調查。調查人員對張正友特別提到,他在12月13號播出的節目里,張正友打電話給方下鎮黨委書記求助遭到拒絕一事是不真實的。讓他對此事公開道歉,不老實的話就報請檢查院批捕他。
看來,搞清楚當時是否是薛書記接的電話,也關系到張正友的人身自由。
張正友當時撥打的電話號碼是萊蕪市信訪部門提供的。這號碼難道真的不是薛書記的手機號碼嗎?記者和張正友來到萊蕪市方下鎮,見到了鎮黨委書記薛仲良,記者現場找到當時的電話記錄,用重播鍵撥打了當時在節目中播打的電話號碼,薛書記的電話響了起來,而他卻說自己沒有印象了,并求記者別播了。
現在張正友和工友們一心希望萊蕪市公安找到四張收條的原件,用司法鑒定辨別真偽,他愿意接受任何鑒定結果。
在這起案件中當地黨委政府的表態十分明確,但是卻沒有看到事態因此而明朗。作為關鍵證據的收條原件,說有就有,說沒有就沒有,當事人想給就給,不想給就不給,這是不是太過隨意。檢察機關認定“追究農民工刑事責任的事實和證據都不充分足”,公安機關的補充偵查也毫無進展,可本案還是久拖不決、沒有結論。現在各地都在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提高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那本片反映的問題算不算突出?個別干部的能力要不要提高?這些事得怎么解決,是不是應該早點有人給出明確的說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