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6 07:07 來源:北青網-法制晚報 發表評論
本市下周出臺《工傷康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本報訊 下周起,本市(北京)職工出現工傷,將先免費康復后補償。今天上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將出臺《工傷康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目前確定四家工傷康復定點機構,明年全市推廣。
工傷推行先治后賠
據市人保局工傷保險處介紹,工傷康復與工傷補償的關系問題,一直是工傷康復工作的一大難題。
工傷職工通過康復訓練,促進其恢復身體機能,進而回歸社會,是工傷保險制度的最終目標。
為此,本市將在工傷職工中實施“先康復治療,后鑒定補償”的新模式。
定點機構工傷康復費全免
目前,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與四家工傷康復機構簽訂工傷康復服務協議,分布在南城、北城和西城,包括北京博愛醫院、解放軍309醫院、西山醫院、小湯山醫院。
今年以來,西城、海淀、豐臺、宣武、房山、石景山六個工傷康復試點區縣,選送了107名工傷職工進行了康復,半數以上職工康復出院。
工傷康復期間,發生醫療費用全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不用負擔費用。
下周起工傷職工可申請康復
市人保局表示,下周將正式出臺《北京工傷職工康復管理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工傷職工康復費用結算管理辦法(試行)》。
其中,明確了住院康復費用以服務項目為主要方式,定額付費、按病種付費等其他方式為輔的工傷康復費用結算方式。
按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工傷康復診療規范(試行)》,工傷康復常見的主要有顱腦損傷、腦卒中、持續性植物狀態、脊柱脊髓損傷、周圍神經損傷、骨折、截肢、手外傷、關節軟組織損傷和燒傷等十大類工傷傷害。
下周起,工傷職工可自愿申請康復,填寫工傷康復申請表。
康復后保險賠付標準不變
市人保局工傷保險處表示,康復出院將由康復機構根據國家標準,以及職工本人雙方認定。同時,工傷康復機構將制定工傷職工康復價值評估流程,建立康復效果評價標準體系及定期回訪機制。
根據規定,工傷康復并不影響工傷保險補償。工傷康復后,將對工傷職工進行鑒定,然后按照相應傷殘等級支付工傷保險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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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康復對象:因工傷(含職業病)致殘或造成身體功能障礙,已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尚在工傷停工留薪期內但病情相對穩定或舊傷復發,且具有康復價值,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