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多年的養老金雙軌制改革,在爭議和關注中“小步”向前。
10月25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在今年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社會上比較關注的雙軌制的問題會逐步得到解決”,但其并未明確消除雙軌制的時間表。
記者獲悉,從2008年開始,我國就已經在廣東等5省市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據此前媒體報道,從試點城市來看,包括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在內的5省市的并軌試點均無實質性進展。
曾有專家直言,并軌的時機已經成熟,可以不用試點,直接改革。
但尹成基強調,雙軌制的問題仍需要逐步解決,從改革的推進安排上,我國仍將繼續采取先行試點的措施,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完善原有的方案和政策,待時機合適,再全面推進和實施。
并軌試點不改公務員利益
“企業退休人員熱熱鬧鬧幾百元、機關退休人員不聲不響幾千元。”養老金雙軌制的積弊受輿論詬病已久。
目前,中國城鎮職工養老金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個人和企業分別按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總額的8%和20%繳納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基本上由財政統一籌資、統一支付,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
10月25日,在人社部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面對記者關于養老頂層設計改革的提問,尹成基表示:“社會上比較關注的雙軌制的問題會逐步得到解決。”目前的階段仍在試點,“改革的基本方向、總體目標、基本要求是明確的”。至于何時能“得到解決”,人社部并未給出明確的時間表。
事實上,早在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部分城市先期開展試點。2012年深圳市力推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表示將建立既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公務員職業特點的養老保障制度。
具體來看,其采取的是“新人新辦法”,凡是在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進入深圳市事業單位的職員,將實行新的養老保險繳費制度,具體的比例是,每月個人按工資的8%、政府按13%的比例繳納;從2010年起,所有新進入深圳市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這部分公務員購買養老保險的標準為,每月個人按工資的8%、政府按10%的比例繳納。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的改革是建立在 “改革后事業單位職員養老金和現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當;機關養老保險改革不會降低公務員待遇”上。據此前《華夏時報》報道,深圳市人社局局長王敏曾表示,“如果改革推進后整體上公務員利益不受損,就算是我們改革成功了。”
但有業內人士提出質疑,“改來改去并沒有達到改革的初衷,這種改革有什么意義?”
據《新京報》等媒體報道稱,包括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在內的5省市并軌試點均無實質突破。
針對上述情況,尹成基表示,目前中央已經提出了明確的改革方向,將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實質性改革時機已到
將“逐步得到解決”的養老金雙軌制,在接下來的改革中,能否迎來實質性破冰?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在今年“兩會”期間曾表示,“堅決反對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試點。”在鄭秉文看來,雙軌制改革再讓幾個省份或少部分單位試點已經行不通,要全國一盤棋一個政策推進改革。他總結為 “三個聯動”,一是基本養老金制度改革與職業年金制度改革要同時動起來;二是事業單位要全部動起來,不能再分出三六九等;三是事業單位和公務員要同時動起來,否則事業單位改革也是有阻力的。
鄭秉文直言,事業單位與公務員同步改革的過程中,為減少改革阻力,頂層設計的首要任務是給參改單位吃一顆“定心丸”,建立一個好的職業年金制度,讓職業年金把降低的替代率補上去。
在具體操作上,鄭秉文曾建議,要讓事業單位改革的主體有預期,明確告訴他們改革后利益、養老金沒有削減一半,這樣他們才有改革的積極性。如果預期改革后他們的養老金少了一半,他們就會抵制改革。
事實上,可以參考國外的操作經驗。職業年金制度在國外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里邊是非常普遍的。以美國為例,聯邦公務員和地方政府的州公務員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但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在美國只有40%,于是為了穩定公務員隊伍,各州建立了非常好的職業年金制度,有的州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的時間比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要早,有的州的職業年金基金是世界最大的養老基金之一。
對此,人社部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稱,將來須在基本社會保障的基礎上建立企業年金,即建立符合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職業年金。同時,還將拓展商業保險、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各種專項救助,形成多層次的制度安排,更好地滿足勞動者、城鄉居民不同需求。建立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運行制度,并保證財務平衡,進而長期穩定運行。
鄭秉文表示,今年的養老頂層設計改革需要從三個方面進行,首先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第二支柱一起設計;其次所有事業單位不分三六九等,所有單位一起改,包括上世紀90年代參加改革的2000萬人;最后,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強調,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要同步改革,一次完成,防止二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