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我是一名隨遷老人,在戶口遷入深圳之前,我已經在內地辦理了退休手續,有養老保險也有醫療保險,但是我的醫療保險待遇沒有深圳高,那我可以參加深圳市的醫療保險嗎?為什么?
答:不可以。因為國家已經明確規定,社會保險待遇每人只能享受一份,所以已在內地辦理退休手續并且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人員,不能參加我市醫療保險。
22、我參加的是住院醫保,現在想改成綜合醫保,請問醫療保險參保年限可以相互轉換嗎?
答:參保人重新選擇醫療保險形式的,其參加不同醫療保險形式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年限可相互轉換。綜合醫療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參保人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參保年限可相互轉換。原勞務工醫療保險的參保年限視同為農民工醫療保險的參保年限。
23、我的公司搬離深圳了,我的醫療保險也停止繳費了,那我可不可以自己去交?
答:醫療保險中斷了,本市戶籍參保人可以在個人繳費窗口申請個人繳費;非本市戶籍人員,不可以自己去繳交。
24、我是一名隨遷老人,在戶口遷入深圳之前,我已經在內地辦理了退休手續,有養老保險,但是由于企業破產倒閉,一直沒有給我辦理醫療保險,像我這樣的情況可不可參加深圳的醫療保險?
答:不可以。原因是:
(一)國家對醫療保險實行的是屬地管理的原則,參保人退休前由勞動關系所在地管轄,退休后屬退休所在地管轄;國務院在2003年《關于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2號)規定,對國有的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的離退休人員提供財政補助資金參加醫療保險;同時在2009年出臺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也規定提出由中央財政補助將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醫保。所以,在內地退休有養老保險但沒有醫療保險的人員,應由原退休企業所在地解決其醫療保險問題。
(二)為了解決深圳無醫療保障老人的醫療問題,2008年3月1日起我市開始實施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深府令180號)對原來的醫療保險辦法進行了修改,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具有本市戶籍,未在國內其他地方享受醫療保障的人員可以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參加本市的綜合醫療保險。該部分人員是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戶口遷入本市,并且在國內其他地方沒有任何社會保險的人員;
(三)目前國家出臺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涉及的只是跨地區就業的人員的醫療保險關系處理,沒有包括已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