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昨天發布《人才引進公開招聘管理辦法(試行)》,本市企事業單位引進重點行業的高端崗位將定期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用人單位可為非本市戶籍的引進人才設定不超過一年的試用考察期,其間可直接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今后人才引進須過試用期才能落戶。
引才要求:
僅限高管或核心技術崗
昨天公布的管理辦法明確,本市人才引進公開招聘重點圍繞高新技術、現代制造、金融、文化創意、現代服務、現代農業等本市重點發展產業及研發機構、科教文衛等事業單位、區域重點企業進行。用人單位為事業單位,有空缺崗位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即可申報;企業單位應屬于本市重點發展產業或區域重點企業,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0萬元且在京注冊經營三年以上,掌握自主產權核心技術的成長型企業和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高科技小型企業可適當放寬。
本市將按年度搜集匯總并發布人才專項計劃,進入此計劃的崗位須為高層管理或核心技術崗位。
最新規定:
試用期可辦工作居住證
上述崗位將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
管理辦法顯示,由市人力社保局按行業領域發布職位信息,用人單位通過招聘網站等多種途徑宣傳。各用人單位自行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進入筆試、面試人選名單;名單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后,由用人單位提前7天將筆試面試安排、考官組成等情況報各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面試考官不得少于3人,至少1人為本單位高層管理人員。
辦法還明確,對于確定招聘人選為非本市戶籍的,用人單位可為其申請辦理人才引進(一般不超過50歲),配偶及子女可隨調隨遷。用人單位可設定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試用考察期(在聘用或勞動合同期限內),為招聘人選在京期間工作生活便利,試用期間可直接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