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日前公布了《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社會養老保障試行辦法》,開始試行“職業年金制”。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說,這是該市實行“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后,為公務員聘任制提供的社會保障舉措,聘任制公務員退休后將享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三重保障”。
深圳是全國公務員聘任制試點城市之一。針對目前公務員退休制度導致隊伍活力不足和與企業養老保障“雙軌制”引起的社會矛盾,深圳的聘任制公務員將不實行委任制公務員的退休政策,與社會養老制度直接并軌。
根據規定,政府將按工資比例為聘任制公務員繳納職業年金、以彌補聘任制公務員與委任制公務員退休待遇的差距。
據悉,聘任制公務員兩類保險和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為其月工資總額;職業年金按照聘任制公務員月工資總額與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倍數實行不同的繳費比例并根據該市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深圳的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繳費列入聘任單位的年度預算,按月劃至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聘任制公務員退休后,職業年金可一次性或定期領取。
王敏說,職業年金類似于企業補充養老年金,它與聘任制公務員的服務年限掛鉤,并具有獎罰功能。據悉,聘任制公務員工作突出、被各級主管部門授予榮譽稱號,可獲得職業年金基數5至20倍的獎勵;如聘任期間受到開除處分、刑事處罰,職業年金將全額收回。(記者胡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