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周昌和 孫天明
深圳應設置生存環境壁壘,讓一些外來人口主動離開?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唐泰來昨日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通過大力度拆違行動,增加外來人口的居住成本,讓他們“無地可住而不得不離開”。
截至去年10月底,深圳登記在冊的非戶籍人口達到1280萬人。在肯定其貢獻的同時,唐泰來在提案中表示,外來人口的犯罪數量和增長速度已經成為深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難點,成為大量社會問題的根源。
提案透露,近幾年深圳檢察機關辦理的刑事案件中總數超過2萬人,其中80%左右是外來人口所為,“外來人口犯罪比例在總體上保持高位徘徊”。“要限制外來人口犯罪,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控制外來人口總量。”提案強調采取措施讓外來人員離開深圳,具體建議是設置生存環境壁壘,建立“外來人口間接過濾機制”。雖然這個機制不是強制性地為外來人口進入設定各種苛刻的標準或條件,但同樣達到驅離人口的目的,“可以促使一些外來人口主動離開城市,尋找更適合自己生存、發展的地方。”
具體來說,除了在“衣、食、行”方面適當提高生活成本,讓某些無固定收入來源的外來人口自動離開城市外,主要可行的措施是在“住”這一環節上設置壁壘,具體就是對違章建筑的拆除力度進一步加強。提案稱,許多外來人口盲目流入深圳,抱著“先住下來再說”的想法,而60多萬棟的違章建筑最大限度地滿足了這種思潮。
此外,提案還提出通過經濟結構轉型、放寬戶籍準入條件、完善外來人口積分入戶政策等來調控人口結構。
提案與網文多處相似委員承認“太草率”
在“設置生存環境壁壘”的措施中,唐泰來的提案具體提到要加強對違建的拆除力度,指出:“違章建筑的泛濫導致外來人口在滬居住成本被超限度降低,許多外來人口盲目流入深圳”。“在滬”居住成本降低,為什么會導致外來人口流入深圳?
經記者搜索發現,這份提案和3年多前上海的一份論文有多處相似。這份名為《1997-2006外來人員犯罪情況分析及預防》的論文于2008年6月12日發表于上海法院網上,署名為“課題組成員:韓偉清、潘丙林、黃擘、凌莉、錢華、周波、黃紅紅、徐軍、張悅,執筆:張悅”。
對比可見,唐泰來委員的提案中有關外來人口犯罪的四個總體特點和五大成因,以及提到“暫住證”等內容,基本與該論文一致,且多處仍保留“來滬”表述。粗略統計,在深圳這份10333字的提案中,和上海論文較為相似的部分約為3000多字。
昨日,南都記者電話聯系到唐泰來。對方解釋是政協搞錯了,自己原來只準備作個發言稿,也根本沒有按照提案的方式寫。為何與網上論文多處相似?唐泰來表示,自己工作確實很忙,而政協人員催得緊,做個政協委員“啥事都不敢的話也不太好意思”;當時只剩下兩天時間,就“參考了它的一些東西”,弄了一下交上去。
唐泰來介紹,寫這個內容源于在辦案中的一個發現:深圳的保安犯案的很多,維護治安效果卻小。“后來具體數據等很多(方面)來不及調研,就是籠統地寫了一般性現象的這種東西。”唐泰來坦承,自己的“提案”質量不是很好,“太草率了,不好意思,我要(到提案庫)拿出來,自己仔細斟酌一下,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