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擬于10月1日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約20萬農民有望率先擁有自己的養老金賬戶。昨日,《武漢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并原則通過。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保基本、廣覆蓋、能轉移、可持續”的原則。試點范圍將由各區自行申報后確定。武漢市初步計劃先期試點一年,試點覆蓋約20萬農村人口。
《辦法》界定的參保對象范圍為:具有本市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武漢市現有農業人口266.52萬人,按此標準,應參保的勞動年齡段人員約為100萬人,60周歲以上的約36.8萬人。
根據《辦法》規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籌款方式。個人繳費以本市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繳費比例為5%—30%,每5%為一個檔次,共設6個檔次,由參保人員按承受能力自行選擇。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對參保人員給予補助,補助標準依法由村民代表大會集體商議確定。
參保農村居民年滿60周歲后,如按規定繳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或按規定一次性補繳了一定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即可開始每月領取養老金。
已年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愿意參保,該如何一次性補繳費用?《辦法》作出人性化規定: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根據最低繳費年限(15年)和本人年齡逐年遞減確定。即剛滿60周歲者需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費,年滿74周歲以上(含74周歲)的老人只需補繳1年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