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近日,被派遣到日本大發工業株式會社的一名中國男性員工(27歲),認為公司在合同期內解雇員工是違法行為,把大發工業株式會社和原派遣公司推向法庭,要求大阪地方法院進行勞動仲裁。
據大阪地方法院介紹,2006年11月,這名中國男性被一家派遣公司派遣到大發工業株式會社,簽訂了為期3年的雇傭契約,然后作為車輛設計業務人員到該公司位于大阪府池田市的一家工廠工作。但是,該名中國男性申訴,自己到達大發工業株式會社這家工廠后,實際從事的工作是與設計沒有任何關系的體力勞動。
今年2月,這名中國籍員工在被診斷出患有“抗抑郁癥”后,向公司提出休假一個月的請求。結果,派遣公司的答復是:“經過與大發工業株式會社協商決定,不能允許你休假兩個星期以上”,最后把他解雇了。
目前,該名中國男性要求大阪地方法院確認他在大發工業株式會社作為工作人員的地位,并請裁決支付公司拖欠他的工資。(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