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訊 (記者 孫中海實習生沈婷婷)5日,針對有些企業以發放綠豆湯、冷飲以及每日一元錢生活補貼等方式代替“高溫津貼”的做法,深圳市勞動部門明確表示反對,強調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和衛生廳等6部門《關于公布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連日來,本報對高溫天氣下有些單位的“高溫津貼”沒有惠及所有員工的現象做了連續報道,引起廣泛反響,很多企、事業單位的員工紛紛給本報熱線來電,反映他們所在的企、事業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發放“高溫津貼”,而是以提供綠豆湯、雪糕等方式代替“高溫津貼”,或者以“生活補貼”、“涼茶費”等形式發放“高溫津貼”,但發放的額度明顯少于政府部門的規定。在福田上步南某管理處工作了兩年的保安員王先生來電反映,他的工作是在室外巡邏,不管烈日當頭還是大雨滂沱,都要8小時到崗,可單位只以每月發一包涼茶作為夏日消暑的補貼,至于高溫津貼,他從來沒領取過,他是看了《深圳商報》昨日關于“喝綠豆湯能否代替‘高溫津貼’”報道后才知道,原來自己所處的單位也是以其他的形式取代了高溫津貼的發放。
針對這些反映,記者咨詢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該局宣教中心祝云才副主任表示,我市的企、事業單位均應該按照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下發的《關于公布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如用人單位不執行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
他強調說,企、事業單位不能以其他補貼形式代替高溫津貼。像綠豆湯、雪糕等給員工消暑的方法只能算是企業的關愛行為,企事業單位可以給員工夏日消暑提供多種方式,但不能以其他形式抵消員工享有的正常高溫津貼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