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報訊:
記者 王湛 實習生 李世卓)越來越多的網友喜歡登上“網絡直通車”向社保部門咨詢,而市社保局也充分利用“直通車”的互動平臺,及時、翔實地答疑解惑。
有網友表示自己曾于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以及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期間,兩次中斷了購買的養老保險。從2008年11月起,自己又重新開始購買起養老保險,保險賬戶也在正常交費。“我想補交中斷期間的保險費用,不知如何辦理?”此外,該網友在網上查詢交費金額時,只能看到交費總額在增加,卻查不到每月翔實的交費記錄。
對該網友的疑惑,市社保局表示,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及其實施規定》,企業違反條例規定遲交、少交和不交養老保險費的,員工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或有關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另外網友也在“網絡直通車”上咨詢,表示自己是廣東省外人員,在深企參保八年,現與公司解除勞務關系,但又想保留社保,待以后有機會再續保,不知道該如何辦?對這樣的情況,市社保局認為,員工從本市的一個單位到另一個單位工作只要將《職工社會保險證》或《深圳市勞動保障卡》的電腦號及身份證號碼交給新單位,便可由新單位申請參保。同時,員工原參保單位應在員工辭工的下月到社保機構為該員工辦理停保手續(也可在網上辦理該業務)。不論員工是否停交過社保,新參保時自動將前后參保資料、參保繳費年限及個人社保賬戶積累額合并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