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訊 1月份到來前,網上流行一句話:1月份只有兩件正經事兒——放假和等放假。可是,1月份真的到了,不少網友卻感嘆:各種總結、各種計劃、各種排練……一個月的工作要集中在17個工作日來完成,讓14個休息日變成浮云,最短工作月要變成“瘋狂加班月”了。
故事一:17天干1個多月的工作
“我多希望1月的工作日能多幾天啊!”成都某公司的財務工作人員許恒感嘆。
上個月,公司財務狀況年終報告、報賬、銷賬等工作,讓許恒差不多忙了整整一個月,時常加班到晚上八九點。還沒從去年年終加班的疲倦中緩過勁來,許恒又將迎來新的瘋狂加班。“1月工作時間實在太短了,往年可以用1個多月甚至2個月做的工作,今年要在17個工作日里全部解決,差不多縮短了一半的時間,怎么可能不加班。”
故事二:除了上班還要排練節目
劉芬是成都某大型醫藥公司的醫藥代表,對她而言,這個月加班將成常態。劉芬說,1月19日,她將參加公司春晚,現在每天都要排3至4小時。
“我們門店,營業時間從上午8點到晚上10點,實行兩班倒。”劉芬告訴記者,1月份,要表演的同事都將上早班,下午3點下班后,再去公司排練,一直要練到表演前一天。
此外,劉芬還得在元旦節假期后去做市場調研,加班梳理2012年的銷售計劃。“最起碼要準備一個星期。周末什么的只是浮云。”
加班工資也“瘋狂”
“雖然加班很瘋狂,但想想加班費,那也是很瘋狂的。”一網友說。
1日,有網友專門就“瘋狂加班月”加班費算了一筆賬。一月份共有14個休息日,許多要加班的人通常只能休滿春節的7天假期,而其余的7天都得加班。在這加班的7天中,法定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目前為21.75)×300%;公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其中,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按勞動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
以最低工資標準800元計算基數為例。如果該勞動者上月未加班,則其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為800-0=800元。那么,其元旦當天的加班工資為800÷21.75×300%=110.3元,其余加班日的加班工資為800÷21.75×200%=73.6元,那么,7天加班中他共可以獲得110.3+73.6×6=551.9元的加班工資。
網友惡搞
千山鳥飛絕,都在寫總結;舉頭望明月,低頭寫總結;少壯不努力,老大寫總結;送君千里終一別,回去還得寫總結;洛陽親友如相問,就說我在寫總結……
據華西都市報
來源:深圳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