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這兩類特殊群體的工資改革正在步入深水區。記者獲悉,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起草制定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將于近期出臺。同時,人保部相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調研公務員的津補貼情況,調研結束后將開始起草制定《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為下一步公務員工資改革做準備。
全面推行崗位績效工資
據悉,《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涉及到的主要是那些在分類改革中得以保留的公益類事業單位。按照國務院3月發布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實施指導意見》,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被細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有關人士說,上述制度出臺后,在這兩類公益性事業單位中,將全面推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也就是說,以后,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工資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據了解,即將出臺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根據不同單位,基本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整體確定為7:3、6:4和5:5三檔,公益性質越強,其崗位工資占比越大。
在公益性事業單位中,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
根據國務院2009年出臺的事業單位改革時間表,此次即將發布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進行的改革,只針對除義務教育學校和基層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兩類事業單位的其他類事業單位,也就是事業單位改革的第三步。
盡管如此,《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涉及的人員和事業單位依然不在少數,并且情況更為復雜。目前,中央各部委所屬事業單位、其在地方的派出和衍生事業單位以及地方所屬事業單位等均在下一步改革之列,這些事業單位獲得財政補貼的來源各不相同。以高等院校為例,高校既有地方院校,又有教育部直屬院校,同時還有一些部屬院校、省部共建院校等。
有關人士說,上述情況中,推動事業單位改革和績效工資改革的原則是事業單位直屬于誰、誰管理,就由誰來負責,多部門共管的,多部門協商推進。具體到事業單位人員的績效工資,也是根據這一原則,單位屬于誰,績效工資就由誰的財政來負擔。
調研公務員津補貼改革
據了解,日前,人保部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在北京、云南等地開始調研公務員津補貼情況,并根據調研結果著手起草《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
有關人士介紹說,由于基本工資被確定,公務員的津補貼便成為一筆看不見的收入,目前在有的地方,津補貼已經被規范,但大部分地方都還沒有規范,在一些地方,除了人保部和財政部規定的津補貼外,當地又額外自行出臺了津補貼,而且東中西部差異巨大,部門之間差異巨大。
人保部有關人士說,此次著手調研公務員津補貼,就是為了要搞清楚目前地方發放津補貼的大致情況和具體差距,將來起草制定的《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會確定不同地區、不同崗位的公務員的津補貼標準,同時盡量縮小地區公務員的收入差距。
據悉,地區附加津補貼標準,將根據不同地方的經濟實力和發展水平等差異,區別制定。但這并不意味著,經濟發達地區的公務員津補貼就會一定會比欠發達地區的高,因為政策制定時,還將考慮對邊緣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適當增勢津補貼類別,并由中央財政負擔。(據《經濟觀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