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溫季節勞動者津貼標準怎么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表示,本市目前依然參照2007年所發的《關于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執行。
根據規定,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也就是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天不低于10元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號到9月30號。
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運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采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一些特殊崗位除津貼外,還能獲得不同數額的補貼。
環衛部門昨天透露,目前,黃浦區環衛工人每月可獲得300元的高溫補貼,全市其他的區縣環衛工人高溫補貼標準雖有不同,但大多與這一標準接近。
《通知》對空調間內白領發放高溫費,沒有相關規定。
來源:東廣新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