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 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將“惡意欠薪”正式列罪。
草案規(guī)定,對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轉(zhuǎn)移財產(chǎn)、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情節(jié)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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