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記者 莊瑞玉
昨日,就市民關注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修訂稿)》,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再次召開研討會,該局相關負責人與9位專家、市民代表一起,就“最低累計年限設定”和“連續繳費中斷3個月影響封頂線”的問題進行反復磋商和討論。這是市社保局在同一個月內第二次召開專家、市民代表研討會。市社保局表示,目前醫療保險辦法還在修訂過程中,歡迎社會各界繼續深入討論和了解醫療保險,提供更好的意見和參考。
最低累計繳費年限設定
過渡期或從5年延長至10年
7月3日,市社保局召開過第一次市民代表研討會,當時曾討論出一個“方案”——連續參保6年后醫保斷繳,或設半年“補繳期”。為了繼續聽取社會各界的反饋和意見,市社保局在官方微博(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官方微博)上發出邀請,請市民參加第二次研討會。此次參會的代表包括市人大代表鄭學定在內的9名專家和市民代表。
對于修訂稿中的“醫保累計繳費年限從15年延長到25年,過渡期為5年”,市社保局在重新收集了市民網友的意見后,提出了2個新的修改方案。一個是將過渡期從5年延長到10年:從2013年1月1日起,在本市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參加醫療保險可停止繳費并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條件從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起步,逐步過渡到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過渡期延長為10年。方案的原則是同等繳費年限,享有同等待遇。優點是,過渡期從5年延長到10年,使更多因在本地斷繳和外地轉入深圳的繳費年限不足的參保人,退休時不用延長繳費年限就可享受醫保待遇,易于過渡,受影響人群縮小。
方案二則是,所有的人員在退休后都不再繳費,但是不同的繳費年限實行差別待遇。在本市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累計繳費醫療保險滿15年(含本地及外地轉入),退休后不繳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為70%。參保人2013年以前每在深圳本地實際繳費1年,報銷比例增加2%;2013年以后每在深圳本地實際繳費1年,報銷比例增加1%,最高不超過95%。
“這樣就算只在深圳參保一年,但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他的報銷比例也達到了國家規定標準的基本醫保待遇,也就是70%。所有人員不用提高繳費年限都可過渡。”
多位市民代表傾向于第二個方案,他們認為,繳費時間長的享受待遇高,無可厚非。
醫保繳費中斷3個月
非深戶或可個繳不超過6個月
對于“繳費中斷3個月,連續繳費年限清零”,市民尤其是非戶籍參保人的意見非常大。根據我市目前的社保規定,只有戶籍參保人才可以參加個人繳費,而非深戶人員必須通過單位參加社保。然而很多外來務工人員在換工作期間,由于種種原因,可能沒辦法在3個月內找到新工作,這樣也就沒辦法把社保續繳上。
對此,社保局同樣提出2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上一次研討會中曾提到的,連續展參加本市基本醫保不超過5年的寬限期不變;超過6年的參保人,延長寬限期,其在1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6個月的,重新繳費后其中斷前后的連續參保年限可合并計算。“連續參保6年以上人員在深圳較長時間連續穩定工作,其中同時參加基本醫保和地方補充醫保的待遇不受醫保最高支付限額限制,中斷連續參保待遇影響較大。對這部分人延長寬限期體現對長期連續參保的獎勵。”社保局解釋。
方案二則是,維持現行政策不變,但增加救濟方式,使非戶籍人員參保年限不至于中斷。即非深戶參保人勞動合同解除或失業待遇領取結束后,可在個人繳費窗口申請繳費,時長不超過6個月。這樣的話,非深戶可以個人繳費不超過6個月,再加上3個月的寬限期,如果連續繳費失業保險1年,最少領取1個月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待遇期間醫保費用由失業救濟金支付,加起來最少有10個月,只要非深戶參保人在10個月內就業重新參保的,連續參保年限就不會中斷。
方案二獲得了絕大多數市民代表的支持。市人大代表鄭學定提出,能不能設置補繳呢?可能參保人會因為種種不可抗力原因而中斷參保,但連續參保年限清零,醫保待遇“損失”很大,如果可以讓參保人補繳,這樣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
代表意見
市人大代表鄭學定:
最低累計繳費年限應該是多少年,深圳去對比廣州、上海、北京等地沒有意義,因為各地情況不同,決定社保基礎也不同,并不具有可比性。建議社保局請專業精算師,清清楚楚地算一筆賬,我們到底應該繳多少年。
社保機構應該有告知的義務,告知參保人繳費情況。目前社保局只對深戶的個人繳費參保人發短信通知,應擴大告知的群體或者方式。
市民代表鄭小姐:
我在深圳工作了9年,只能參加農民工醫保,就算繳費25年,也沒有個人賬戶,轉保回老家也只能轉醫保年限。目前是規定由單位來決定員工參加哪種保險,能不能讓我們員工自己選擇參加農民工醫保,或者住院醫保或者綜合醫保呢?
市民代表蔣先生:
我現在30歲不到,找工作還很容易,社保也還繳得起。但是40多歲后找工作就很難了,不是深戶只要沒工作就沒法繼續繳社保,此前繳了那么多年的社保怎么辦?
市民代表王先生:
我去年剛剛通過積分入戶取得深圳戶口。從一名打工者到現在創業初期,我的感受是,對于非深戶失業人員,3個月內續繳社保真的是很難的。雖然說從明年開始非深戶可以參加失業保險,如果失業了就由失業救濟金來繳社保,但這牽涉到好幾個部門要提供證明,個人感覺操作起來應該不容易。如果可以補繳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