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保安潘某私自離職后,被保安隊長張智永懷恨在心。今年1月,潘某再次被分配到張智永手下后,張智永率其他6名保安將潘某虐打致死。記者昨天獲悉,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智永無期徒刑,其他打人保安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到緩刑。
檢方指控,張智永因?qū)Ρ0才四巢粷M,于2011年1月13日12時許,在海淀區(qū)知春路銀網(wǎng)中心地下三層保安宿舍內(nèi),伙同趙景凡、宋珂、馮見川等保安員,持鎬把、拖鞋、皮帶等物,毆打潘某,保安段某持菜刀將潘某中指砍斷,扔進下水道。最終導(dǎo)致潘某被毆打致死。他人報案后,張智永等被抓獲。
張智永說,去年11月他在天津某單位當保安隊長,潘某是他的手下。后來,潘某不辭而別開了小差,他心里很不痛快。去年12月5日,他被調(diào)到北京某單位當保安隊長。今年1月13日,潘某通過別人介紹被安排到該單位當保安,又成了張智永手下。張智永稱,因此前潘某讓他很不高興,他決定教訓(xùn)一下潘某。
事發(fā)當日中午11點左右,潘某和幾名保安都在宿舍,張智永先上去打了潘某一個耳光,問他為什么不辭而別?潘某說他不想干了。保安喬某上前拳打腳踢將潘某打得蹲在地上。張智永又動員宿舍里其他保安用鎬把、拖鞋等毆打潘某,直至其被打得口鼻出血。
保安趙景凡供述,張智永曾對他們說過“誰犯錯我打誰,其余人都得跟著上”,所以其余保安才跟著張智永動手。保安段某稱,潘某一直叫喊,張智永說:“別讓他吼了,你們看著辦吧。”然后離開宿舍。他看潘某還叫,就用菜刀剁掉了潘某的一個手指頭。張智永回來后眾人將潘某送到海淀醫(yī)院。
證據(jù)顯示,潘某被送到醫(yī)院時渾身多處淤青腫脹,右手中指被砍斷,左側(cè)五根肋骨骨折,最終因傷勢過重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