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 作者: 袁京
北京市將于近期啟動仲裁辦案機構實體化試點,在案件量較大的朝陽、海淀等區縣率先建立仲裁院,計劃年底前基本完成。試點后,三年內向全市逐步推廣。
記者昨天從市人保局獲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兩周年來,勞動爭議案件呈井噴式增長。勞動仲裁部門共受理案件13.48萬件,相當于2007年前10年案件量的總和。面對如此龐大的案件量,全市仲裁員人均年承擔案件450件,平均一天要辦完近兩個案子。兩年來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12.25萬件,結案率達到91%,近半數案件實現調解結案。這些案件中,涉及勞動報酬的占六成,遠遠高于其他各類爭議案件數量。
與以往不同的是,案件勝訴方不再是向勞動者“一邊倒”,而是以雙方互有勝負為主導。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分析,一方面說明企業在勞動關系的管理上比以往規范,另外的原因是很多勞動者在一個案件中提出十幾個訴求,有一些是試探性或超出法律限度的,因此沒有得到仲裁機構的完全支持。
“為應對激增的案件量,近期,本市將在部分區縣率先試點仲裁院,以加大調解仲裁力度。”該負責人說,試點選定在案件量較多的朝陽、海淀等兩三個區縣,仲裁院雖然在審理程序上沒有變化,但會加速案件審理速度。
該負責人介紹,現在的勞動仲裁員多為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由于流動性大難免造成專業化水平參差不齊;而仲裁院是將行政與辦案部門分開,專司辦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另外,現在的勞動仲裁庭基本設在區縣仲裁科,受環境所限,無法給當事人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場所,也缺乏應有的莊嚴和統一的服裝、標識等,今后仲裁院將逐年配備仲裁力量,并保障基本設施,實現規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