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協議補償 松下員工堵廠門
要求提高標準;公司稱后天確定解決方案
張漢宇
手拿“錢少”牌子的男子向廠區內張望。昨日,因不滿協議離職,400余位松下員工堵在廠門口討說法。(本報記者 王嘉寧 攝)
本報訊 (記者 張漢宇) 前日,因不滿公司提出的“協議離職”補償,松下部品(江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簡稱松下北京公司)的400余名員工圍堵公司大門,阻止日方領導人員離開。昨日,松下中國回應,補償符合法律規定,將與員工進一步溝通。
昨日中午,位于天竺空港開發區A區的松下北京公司大門緊閉。400多名工人聚集在大門外,大門上方貼有“一年2萬元”的標語。
公司員工小張17歲就到該廠工作,至今已有10年工齡。“我的青春都耗在了這廠子里,現在說不讓干就不讓干了。”小張說,10天前他和同事聽到公司將關閉的消息,前天開始,公司領導就陸續找他們談離職補償一事。
多名員工證實,公司開出的補償標準為工齡×(個人月平均收入+廠職工月平均收入),另外每人還將得到11600元的補助。員工們稱:“按照這樣的標準,我頂多能領到5萬多塊錢的補償。”將離職的中層管理人員拿到的補償金是普通員工的數倍。他們認為,公司的補償應該是每位工人每年2萬元再乘以工齡。
因不滿補償標準,400多名工人從前天下午就離開工作崗位,自發聚集到工廠門前。
昨日,松下中國相關負責人表示,因訂單的減少,公司將招募有意愿的員工進行協議解除。補償符合法律規定,同時又增加了一定的額外補償。公司將繼續保持誠意向員工進行說明,“最終的解決方案將在29日確定。”
說法:協議應約定職工善后事宜
北京博盟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安春表示,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員工可以采取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商應對職工善后事宜進行全面約定,且得到有效執行才能生效。
侯安春說,如協商內容違背員工意志,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并違背相關法律和強行法規,則該協商內容無效。員工可以向所屬的工會及勞動仲裁部門申請解除協議,或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