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零售商沃爾瑪本月中旬完成湖南常德店的貨物轉移后不久,這一門店關店引發的勞資糾紛有了裁決結果:常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非終局裁決,駁回18名員工的全部仲裁請求。其余51名申請仲裁的員工已在之前接受資方的調解方案。
3月5日,沃爾瑪(湖南)百貨有限公司常德水星樓分店負責人向全體員工宣布,因該店經營效益不佳,決定于3月19日關店,同時為員工提供了轉崗安置和領取相關經濟補償終止勞動合同2種安置方案。對于安置方案,沃爾瑪常德水星樓分店工會和部分員工提出了質疑,認為店方未履行提前30天通知全體員工或工會的法定義務,事先也未就安置方案和員工或工會進行溝通,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形成勞動糾紛。
期間,一些員工分班守在店門外,阻止資方轉移貨物。直到本月中旬,沃爾瑪才完成貨物轉移。在此期間,常德有關部門多次組織協調會,但各方未能達成一致。
4月25日,沃爾瑪常德水星樓分店69名員工和分店工會分別向常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申請。5月26日、27日,常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兩起爭議案件進行開庭審理。
分店工會主席黃興國在庭審中提出三點訴求:要求確認資方的安置方案無效;要求確認資方的決定違反了集體合同,需承擔賠償責任;要求資方就閉店安置與工會進行協商。
雙方在庭審中同意進行庭外調解。資方提出的調解方案是向69名員工以訴訟成本的名義每人支付3000元。
黃興國26日告訴記者,69名提起仲裁申請的員工中已有51人與沃爾瑪簽訂了調解書,剩余18名員工的仲裁請求被駁回。常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25日發出的裁決書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條目作出非終局裁決,駁回申請人黃興國、帥立華等18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劉啟紅、賈才妮等51人此前簽訂的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對他們的仲裁申請事項不再作出處理。“我們之所以不接受調解方案是因為沒有感受到沃爾瑪方面的誠意,我們應獲得應有的尊重,而不是被動接受!秉S興國表示,如進一步調解未能達成一致,將根據員工意見決定是否向法院提起上訴。“只要有一個人有上訴意愿,我就會陪他走到底!秉S興國說。
來源:新華網湖南頻道 譚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