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有關負責人表示,4天法定節假日加班,用人單位不能以安排補休代替加班工資;4天公休日期間加班,用人單位可另為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工資。大假后,如果加班沒有支付加班工資的可以撥打電話1233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