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
月入8000-1.25萬減稅最多,省480元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稅起征點將從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稅率級數由9級減為7級,第1級稅率由5%降至3%。修改后的個稅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
還有2400萬人要繳個稅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對個人所得稅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條第一項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至45%。”
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這是自1994年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第3次提高個稅起征點,2006年,起征點從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起征點從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減稅額是最大的一次。
4月,個稅法修正案草案第一次審議,將現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個稅稅率,由9級超額累進修改為7級超額累進。6月27日,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將超額累進第1級稅率由5%修改為3%。
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建凡表示,納稅人數由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約6000萬人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薪階層納稅面降至7.7%。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一年減收1600億元左右。
月收入3.86萬元以上增加稅負
經過計算得知,起征點由2000元調高至3500元后,應納稅收入在8000元~12500元之間的納稅人省錢最多,減少480元。
個人所得稅增減的臨界點也從一審時的19000元變為38600元。按照本次通過的個稅草案計算,月收入在臨界點38600元以下的人群,稅負將比現行個稅方案降低(扣除三險一金后的月收入)。月收入38600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稅負增加了。
這次,個人所得稅法還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范圍,將現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并入45%稅率,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生產經營所得稅率表第一級級距由年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調整為15000元,其他各檔的級距也相應作了調整。
所有的個體工商戶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納稅人的稅負都是減輕了,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以下的納稅人降幅最大,平均降幅約40%,最大的降幅是57%。(據中新社)
主要變化
■起征點標準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結構,由9級調整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降為3%。
■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
■納稅期限由7天改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