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報訊(記者 過國亮 通訊員 郭金榮)昨天,珠海市勞動保障局宣布,珠海將從9月起階段性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其中城鎮職工失業金標準提高15%,達到每人每月709元,而農民合同制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也大幅度提高。 據悉,此次調整是珠海市根據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的文件精神,為應對金融危機、更好地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而出臺的階段性優惠政策。調整內容包括兩部分:一是城鎮職工失業金標準提高15%,由原來的每人每月616元提高到709元;新標準的執行期自2009年9月起至下次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止,若按新的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金標準為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低于709元的,仍按709元執行。二是大幅度提高農民合同制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農民合同制工參加失業保險滿一年的,一次性生活補助提高至本人失業前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0%(調整前為12%),以后每多參加失業保險一個月,加發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調整前為1%)。因此此次待遇調整后,農民合同制工的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相當于翻了一倍。
另據了解,為降低用人單位和個人的失業保險繳費負擔,在此次失業保險待遇調整之前,珠海市已先后兩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降為0 .5%,個人繳費比例由1%降為0.5%,農民合同制工個人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