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朱豐俊 通訊員粵仁宣 從五一起,廣東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記者了解到,除廣州和珠海分別上調至1100元/月和960元/月,而深圳將自行調整外,全省采用的都是省里統一制定的標準。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低于新規的,也須重新調整;“包吃包住”費用不得計入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或特殊津貼,也不包含‘包吃包住’費用。”該負責人表示,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良好的企業,工資發放的標準都應高于最低工資標準。
記者了解到,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種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我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省人社廳要求,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及時調整,重簽合同。
答疑
低于標準的重簽合同
問:我跟廣州一家公司簽了3年合同,明年才到期,約定的最低工資為860元。這種情況怎么辦?
答:工資低于新標準的,5月開始須按新標準調整,你應重新簽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