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申報工作將于9月30日啟動,符合申報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可選擇單位申報或個人申報兩種方式申請積分入戶。積分入戶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可同時遷戶。
可選擇單位申報或個人申報
據了解,凡在我市辦理深圳市居住證、納入我市就業登記、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深圳市外未就業、無工作關系的,都可按照《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規定獲得積分,并通過招調工申報系統進行個人測評,分值達到60分以上的,即可以積分形式申請辦理招工入戶。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既可以通過本人所屬的已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區勞動部門辦理招調工立戶登記的用人單位(下簡稱“立戶用人單位”)申請辦理招工入戶,也可以個人身份委托深圳市職業介紹中心代為申辦招工入戶手續。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凡符合《關于發布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實施辦法的通知》申報條件的,既可根據該文件規定的程序申請招工入戶,也可選擇積分招工入戶,但不能同時選擇兩種形式申請入戶。
指標下達結果將在網上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了保障積分入戶工作順利開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現有招調工申報系統專門開通了積分入戶申報渠道,接受個人測評以及用人單位和代理機構的信息申報。與現行招調工業務有所不同的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對積分入戶預審工作實行“三統一”:對分值達到60分以上的全市所有申報信息統一進行預審;在全市年度招工入戶指標的總盤子內根據申報情況及招工計劃執行情況統一確定全市入戶分值;按照申報人員積分排序統一下達招工計劃指標。
在招工入戶指標總量有限的情況下,對于分值相同的人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按照省內農業戶籍者、參保情況分值高者、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分值高者依次優先的原則下達計劃指標。通過信息預審的擬招工人員,應由其所在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辦代理機構按照市區事權劃分原則,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區勞動部門提交書面材料。經審批同意積分入戶的人員屬農業戶口的,可在深圳辦理“農轉非”手續。
計劃指標下達結果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zhrss.gov.cn/)進行公示。預審和公示截止時間為2010年11月15日。
將發布入戶操作指引
該負責人透露,為了給擬入戶人員提供清晰的辦事指引,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操作指引(2010年度)》,擬入戶人員可按指引要求準備材料,并確保申報信息、材料的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法行為的,將記入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且3年內不再受理其入戶申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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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積分入戶提供便利,與現行招調工業務相比,積分入戶的網上申報信息時間和提交書面材料時間都有不同程度的延長,網上申報信息截止時間為10月31日,提交書面材料截至時間為12月6日。
作為全市個人申辦積分入戶的代理機構,深圳市職業介紹中心在“十一”黃金周期間依然正常工作,接受個人申辦委托。
來源:深圳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