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胸驗肺事件”后,諸多評論認為,《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存在漏洞。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前日回應稱,他未聽說該辦法會進行修訂。
本報日前發表讀者評論文章,文章稱《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存在“診療職業病須由工作單位提供資料”、“職業病必須交給一個壟斷的診療機構”等問題。
毛群安前日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職業病的診斷和鑒定,需要專業的知識和人員,在我國,工傷、司法鑒定也都是由專業機構來完成的。如果完全放開,很可能出現多家有多種診斷結果的情況。
對于鑒定職業病須由單位提供資料的要求,衛生部在前日發出的通知中明確,不提供或者不如實提供的,衛生行政部門可視其沒有為患者建立檔案,并依據法律進行查處。《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如果“未安排職業病病人診治的”,情節嚴重的企業還可被關閉。
毛群安說,一個辦法或者法律,都是經過了諸多調查論證,包含了很多案例的經驗教訓,“開胸驗肺”事件屬于個案,在個案事件中出現的問題,應該具體地來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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