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
加強大學生就業八措施
●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
●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
●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
●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