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促進企業和諧發展省人大副主任 蔣大國 《湖北省企業工會條例》是迄今為止我國第一部針對所有企業工會制定的一部省級地方性法規,是我省工會工作和企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它的頒布實施,為加強我省企業工會組織建設、發揮工會職能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為企業擴大民主、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更為建立和發展和諧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稐l例》總結了我省工會在長期實踐中探索的成功經驗和成熟做法,并上升到理論的高度,成為地方性法規,注意處理了與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和傳承關系,傾注著我省立法工作者的智慧和才華,也凝聚著全省工會工作者的探索和創新,體現了社會各方對工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條例》主要有四大特點:一是體現了全面性!稐l例》堅持了維護職工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的雙重職責和企業工會工作的基本原則,強調了企業工會與企業應相互尊重支持,平等協商合作,團結和組織全體職工共謀企業發展,攜手共建和諧企業;企業工會應當支持企業合法生產經營,教育引導職工關心企業發展,主動為企業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妥善協調企業勞動關系,為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在著重強調企業工會工作重點和難點的同時,對企業工會組織、引導、教育、服務職工和維護職工勞動報酬、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工休假期、福利待遇、安全衛生等權益職能作出了全面規定。二是體現了針對性。如針對非公有制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工會組建難的問題,進一步明確了企業工會組建的期限、人數規定及企業支持職工組建工會和逾期未建工會應負的責任;針對工會主席配備問題,對工會主席候選人資格及職責作出了明確規定,并對上級工會賦予了應當及時糾正違規配備工會主席、副主席的職責;針對工會干部權益保障問題,明確規定企業工會主席的任期依照法律規定自動延長,任期未滿又未有嚴重過失的,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等,既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也破解了工會工作一些難題。三是體現了操作性。對工資集體協商程序、工會法律監督、工會經費和籌備金收繳、工會經費和資產處置等重點難點問題,都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既便于工會工作者全面履行職責,又有利于增強經營管理者執行法律法規的責任和義務。四是體現了創新性。主要是對上級工會的職責、基層工會主席選配、流動從業職工工資支付保障、企業民主管理的形式等有所突破。如:《條例》明確規定企業工會履行職責遇到困難時有權提請上級工會予以幫助,地方總工會、產業工會及基層工會聯合組織可以委派人員幫助、指導職工方進行協商;上級工會可以向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推薦工會主席、副主席候選人;企業勞動爭議調解不成的,職工可以向地方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強調企業和職工雙方均有權提出工資集體協商要求;企業工會應當督促企業建立和落實流動從業職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并把其工資納入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內容;企業和企業工會要更加關注職工心理健康,加強企業困難職工幫扶、職工心理疏導和文化建設;推動企業依法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或者民主協商會、勞資對話會、職工議事會等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等等。 貫徹落實好《條例》,對于充分發揮企業工會作用、有效激發職工活力、促進企業健康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采取多種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條例》制定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具體規定和法律責任,大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促進各級工會、各有關部門及企業經營者和廣大職工嚴格執行《條例》,不斷增強依法保障職工權益的意識,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動企業發展與和諧。企業行政要自覺執行《條例》規定,支持工會組織職工依法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在確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上要廣泛聽取職工意見、主動開展集體協商,與職工共謀企業發展、共享發展成果。各級工會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把貫徹落實《條例》與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仲裁法》、《湖北省實施<工會法>辦法》、《湖北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湖北省集體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有機結合,積極推進企業工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建設,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創造性,不斷提高企業工會工作水平,大力促進企業和諧發展。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推動《條例》貫徹落實,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各級人大要強化執法監督、檢查,加強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督促《條例》貫徹落實,切實保障企業工會依法行使權利、全面履行義務,有力推動企業和諧持續發展。 企業工會建設新的里程碑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冶陶答記者問 《湖北省企業工會條例》將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實施。這部對于我省工會工作和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法規,有不少新的亮點和探索。昨日,本報記者采訪了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冶陶。 1. 問:請您介紹一下《條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框架。 答: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分別于1994年、1997年、1999年,頒布了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條例、鄉鎮企業工會條例和私營企業工會條例。這三部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在工會工作的歷史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已不能適應企業工會工作的需要,針對所有類型企業制定企業工會條例十分必要!稐l例》分為6章,包括總則、企業工會組織、企業工會的職責、企業工會經費和財產、法律責任、附則等,共計46條,5600余字。《條例》通篇突出一個主題,即突出企業工會的基礎和主體地位,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企業工會為主線,圍繞企業工會“是什么、誰來干、怎么干以及保障干好工作的條件”等方面展開。 2. 問:《條例》對工會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是怎樣規定的? 答:工資集體協商是市場經濟國家解決企業工資分配問題的通行做法!稐l例》第二十七條賦予了職工和企業工會主動提出工資集體協商要求的權利,規定了企業回復的時限和形式,有利于改變企業工會在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中的被動局面。《條例》還將流動從業職工工資納入了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內容,并且在現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上級工會對基層工會開展此項工作委派專業人員進行幫助、指導的義務。 3. 問:按照《條例》的規定,工會在參與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中承擔哪些責任? 答:工會在處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具有特有的群眾優勢和組織凝聚力,為了更好地發揮企業和地方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對一般勞動爭議、集體勞動爭議以及停工、怠工事件發生后,企業工會、上級工會開展勞動爭議調處工作的程序、方式,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各有關部門的職責進行了具體規定,并要求各方共同做好工作,及時化解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盡快恢復生產秩序。 4. 問:《條例》規定企業工會應當自企業開業或者設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組建,請問,組建企業工會的主體是誰? 答:組建企業工會的主體是職工。職工依法參加和組建工會是憲法賦予公民結社權的一種體現。《工會法》第二條規定“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逼髽I不能將工會作為企業的內設機構建立,只有支持職工依法組建工會的職責。《條例》第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依法享有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職工戶籍、就業形式、就業期限等理由阻撓和限制”,此項規定目的就是將包括流動從業人員在內的更多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不斷擴大工會組織覆蓋面。 5. 問:《條例》對選配能干事、敢干事的工會主席或者其他工會干部有何要求? 答:目前存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小企業行政負責人兼任工會主席的情況,在平等協商中,工會主席很難站在職工的立場上說話和顧及職工利益。因此,《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嚴格限制了工會主席候選人范圍,即“企業行政負責人、控股股東、合伙人及其近親屬以及企業人力資源、財務部門的負責人,不得作為本企業工會主席候選人”!稐l例》第十五條另規定“上級工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的需要,經與企業協商,可以向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推薦工會主席、副主席候選人或者推薦工會專職工作人員”,拓寬了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負責人或工會專職工作人員的選配渠道,為從企業外選配能干事、會干事、敢干事的企業工會負責人和工會專職工作人員提供了法律依據。 6. 問:為解決企業工會維權難的問題,《條例》有何新規定? 答:《條例》在總則第六條明確要求建立工會系統“上代下”維權機制并規定了上級工會的主要職責;第三十三條以及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著重強調了通過建立法律顧問、工資集體協商指導等新型業務組織,奠定“上代下”維權機制的組織基礎,完善工作方式。在我省工會工作實踐中,具體表現為建立地方總工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和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團。 7. 問:為保證《條例》的有效執行,法律責任中作了哪些操作性較強的規定? 答:較之現有我省涉及工會和職工權益的法規而言,《條例》規定了三項針對性和操作性較強的措施:一是對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上級工會可以就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向企業提出書面監督意見;二是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與企業工會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的行為,處以罰金;三是對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與企業工會進行工資集體協商且逾期不改正的行為,在處以罰金的基礎上,向全社會公布。此三項處罰措施,尤其是社會公眾的輿論監督,將對違法企業的社會聲譽、經濟利益等方面施加影響,為監督和糾正違法企業行為,有效維護職工和企業工會合法權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證。 加強企業工會建設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省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黃國慶 企業工會直接面對職工群眾,處在維護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系的第一線,是工會的主要組織基礎和工作基礎,是黨的工運方針在基層落實的組織者和實施者。從總體上看,我省企業工會在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企業和職工隊伍的發展變化,企業工會工作面臨更加復雜的形勢,一些企業工會還存在活力不強、作用不明顯等突出問題。《湖北省企業工會條例》是工會工作的又一法寶,為新時期加強企業工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制定頒布《湖北省企業工會條例》,體現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社會各界對企業工會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各級工會要抓住機遇,按照擴大覆蓋面、增強凝聚力的要求,強化依法治會理念,以條例為準繩,在企業工會的建會入會、干部選配、制度機制建設等方面下功夫,著力消除企業工會組建工作“盲區”,著力解決企業工會組織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問題,最大限度地把廣大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要在努力增強企業工會活力上下功夫,把職工群眾作為服務對象和依靠力量,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和參與工會活動、支持工會工作的熱情,充分體現職工群眾的主體地位。要在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突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上下功夫,強化依法維權理念,敢于和善于運用《工會法》、《湖北省企業工會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工會的權利,堅持全面維護與重點維護、整體維護與具體維護、工會主動維權與職工依法維權、企業工會維權與地方工會維權相結合,切實維護好廣大職工的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險、勞動安全衛生等權利。當前,要抓住貫徹落實條例的有利機遇,把工作重點放在依法推動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依法推動企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上,以此帶動企業工會工作全面落實,團結動員廣大職工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建功立業。 頒布實施《湖北省企業工會條例》,既是廣大職工和工會干部的熱切期盼,也是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當前,企業勞動關系總體和諧,職工隊伍整體穩定,但一些企業仍然存在職工合法權益不落實、勞動關系不和諧等突出問題,影響了職工隊伍穩定,制約著企業健康發展。勞動關系和諧是企業發展的基石,職工隊伍是社會穩定的中堅。工會作為勞動關系矛盾的產物,在協調勞動關系、凝聚職工隊伍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組建工會,不是樹立對立面。工會維權,不是唱“對臺戲”。各級工會要通過貫徹落實條例,引導企業經營者牢固樹立全心全心依靠職工辦企業的思想,自覺支持條例的貫徹實施,切實把有關工會工作的法律法規落實到生產經營的各方面、全過程,為工會組建、職工入會、工會維權等工作提供良好環境。通過發揮工會組織的重要作用,傳遞企業關愛職工的理念,達到凝聚職工的目的,營造和諧共贏的發展局面。 貫徹實施這部法規,離不開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各級工會要積極爭取黨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形成認真貫徹落實條例、推進企業工會工作的社會合力。要運用多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大力營造社會氛圍,使條例內容深入人心,使條例貫徹成為社會各方的共同行動。要認真對照條例的要求,強化責任意識,提升工作水平,大力推進企業工會工作規范化建設,切實使企業工會組織建起來、轉起來、活起來,使之成為促進企業發展的“建設之家”,維護職工權益的“維權之家”,協調勞動關系的“和諧之家”,豐富職工精神生活的“文化之家”。 求實 創新 發展 湖北企業工會工作綜述 《湖北省企業工會條例》于2010年9月29日經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企業工會工作法制化進程中的又一里程碑。 近年來,省工會認真落實“以職工為本、主動依法科學維權”的工會維權觀,主動適應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勞動關系的新變化和職工群眾的新期待,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創新實踐活動,為《條例》的出臺打下堅實的基礎。 為了夯實組織基礎,湖北省工會順應非公經濟組織突飛猛進的發展勢頭,積極強化工會組織建設。為了解決非公企業工會干部不敢維權、不愿維權、不會維權的問題,湖北省工會組織從2004年開始積極探索工會干部職業化改革之路。通過多年的探索實踐,在已經選聘500名工會協理員的基礎上,今年再次面向全省選聘1500名工會協理員,充實基層工會組織的力量。 2007年5月,百勝餐飲集團武漢有限公司肯德基六堰店工會委員會在十堰市掛牌成立。這是全國首家肯德基分店工會,對全國肯德基分店建立工會組織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同年,省總工會推動在鄂世界500強企業和九成跨國公司建立起了工會組織。隨著外企建會工作的全面突破,非公企業、外資企業、出租車行業工會組建和農民工入會工作也全面展開。目前,全省工會會員達到1073萬人,其中農民工會員396萬人,建立了3000家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實現工會聯合會對大量小型、分散非公有制企業的普遍覆蓋,為工會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湖北省工會組織將和諧企業勞動關系作為服務經濟發展的著力點,抓住影響勞動關系和諧與職工隊伍穩定的突出問題,不斷完善維權維穩體系。2008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提出力爭到2012年全省八成以上企業成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兑庖姟诽貏e強調,要在企業廣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目前,全省各類企業已簽訂集體合同5.3萬份,覆蓋企業6.7萬家,覆蓋職工670萬人。 為了將勞動爭議矛盾最大限度地化解在萌芽狀態,我省工會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備的企業工會勞動爭議調解處理組織網絡和工作體系。據初步統計,截止目前,我省共有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9011個、調解員33678人;區域性、行業性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479個、調解員3514人,化解了大量的勞動爭議。湖北省工會積極探索廠務公開民主管理新路子。先后推動出臺《湖北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法規和政策性文件,推出一批在全國有影響的先進典型,如將企事業單位廠務公開民主管理與IS09000標準融為一體,解決民主管理與企業管理“兩張皮”問題,建立區域(行業)性職代會制度等。全省企業廠務公開民主管理的全面推行,推動了企業職工民主權利的落實。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機來臨之際,全省各級工會廣泛開展“共同約定行動”和“走訪千家企業、萬名職工”活動。湖北大型企業、省直產業工會就維護職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創造了許多新鮮的經驗。省能源集團公司工會“110”職工幫扶、中建三局工會農民工工資保障機制、葛洲壩集團工會“四大”幫扶維權機制、武漢鐵路局工會“三不讓”承諾、江漢油田工會“四個沒有”幫扶目標管理、武鋼工會職工互助保險和扶貧救助基金制度、省電力愛心基金、省林業職工自營經濟等,各具特色的幫扶活動,實現了企業工會幫扶維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使企業工會幫扶維權工作落到實處。 湖北省工會始終堅持在促進企業效益提升和規范管理的前提下,從根本上維護職工權益。全省企業工會廣泛組織動員廣大職工深入開展“創優質量、創高效益、創新技術、創低能耗”勞動競賽、“金點子”合理化建議、“我為節能減排作貢獻”等活動。今年,全省工會緊緊圍繞實施我省“兩圈一帶”發展戰略,組織動員廣大職工在10大重點工程、3個重點行業(企業)繼續開展“四創”勞動競賽,全省共有6100家規模以上企業、500多萬名職工參加競賽活動,有效地調動了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 2009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王兆國到湖北視察工會工作時,對湖北工會工作給予充分肯定。隨后,全總在湖北召開了全國工會工作經驗交流會,推廣了我省工會構建維權幫扶體系的經驗。 在充滿希望和活力的荊楚大地上,我們相信,全省企業工會工作將會在《條例》的規范和保障下,收獲一個更加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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