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屬企業負責人工資漲,職工工資也要漲;職工工資降,企業負責人工資也必須降。昨日(26日),記者從省國資委獲悉,根據最新出臺的《關于完善省屬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鼓勵省屬企業建立企業負責人薪酬與職工薪酬聯動機制,根據企業生產發展的實際情況,建立合理的職工收入分配機制。 通知要求,省屬企業核定的年度工資總額原則上應全額計提,確因業績下降不能足額計提發放工資總額的,年度經營考核時,企業負責人薪酬應同比例扣減。
省國資委的一位負責人表示,職工薪酬與生產發展的實際情況掛鉤、與企業負責人的薪酬聯動,將有利于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有關人士分析,國資委此前對企業負責人年度考核中一個重要指標是企業利潤,調整后的考核辦法將避免企業在金融危機之下減少員工支出來保利潤。
《省屬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辦法》是廣東省2005年以來為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制訂的重要配套文件,也是國企負責人薪酬量定的主要依據。記者了解到,《通知》一共從五個方面對省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進行了完善:一是加大對企業創新發展的考核力度,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強核心競爭力;二是突出分類指標考核的針對性,引導企業加強和改進經營管理;三是完善企業目標值申報確定機制,引導企業提出符合實際的考核目標;四是規范凈利潤指標考核范圍,客觀評價企業經營業績;五是對企業提供虛假信息行為加大處罰力度,確保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客觀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