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國祥
最近看到某經濟學家的文章《最低工資標準害了窮人》,從經濟學的角度講,經濟學家也許是對的。很可惜,理論和現實并不總是保持一致。從現實的角度我卻發現:最低工資標準害了“企業”。
最低工資標準害了企業,換句話說就是實行最低工資標準的企業深受“用工荒”其害:他們招工難、開工難、發展更難。實行最低工資標準的企業競爭乏力、人才流失,有今天無明天,關門倒閉是遲早的事。實行最低工資標準的企業缺少核心技術、沒有拳頭產品,毫無優勢可言,唯一的優勢就是低廉的勞動力。如果在信息閉塞的年代,低廉的勞動力還有廣泛的市場,但在信息暢通的今天,低廉的勞動力市場早已不復存在,在選擇增多的時候,低廉的勞動力擁有者已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在今天的中國各地,即使是略高于最低工資標準的企業都難以解決招工難題,更遑論實行最低工資標準的企業?事實上在中國各地,不論沿海地區,還是內陸地區,不論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不論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何,都很少有企業按最低工資標準付酬。大凡明智的企業主都懂得,要想企業發展好,僅僅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付酬,是不會有好的員工進廠的。古人講“一分錢一分貨”,對于人才也是如此。好的企業或有良知的企業主根本不受國家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影響付酬。我就不明白了:最低工資標準是怎樣害了窮人?
如果一定要說最低工資標準害了誰?我看就是害了不好的企業或無良的老板:因為他們的利潤就是榨取員工微薄的工錢。最低工資標準堵塞了他們榨取的空間。也可以說國家出臺最低工資標準的初衷就是保護弱勢群體不被不好的企業或無良的企業主欺凌。只要你的企業好,或者你是一個有良知的企業老板,又何懼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呢?
以往的經濟學教科書的確告訴我們:企業的使命就是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最大的產出。照此邏輯,企業主以最低工資聘用員工似也無可厚非。問題是企業要有足夠多的愿意接受最低工資的員工加入才有生產、生存的可能。當前提不在、員工不來,企業又如何產出呢?“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要說企業“追求最大的產出”并無不妥,倒是“最小的投入”值得商榷!其實在現實中能夠帶來“最大產出”的,絕非“最小的投入”,而是“最恰當的投入”。而“最恰當的投入”有時候卻可能是“最大的投入”。比如上個世紀初福特汽車公司應對“用工荒”的舉措就是“將員工日工資比平均水平翻了一番”(詳見張國祥老師文章《福特應對“用工荒”》)。福特的舉措與教科書的定義明顯不符,不僅在當時,就是在現在,恐怕也沒有多少經濟學家認同,可是若干年后,福特卻說這是他們“最好的減少成本的事情之一”。
理論總是灰色的,只有生命之樹常青。當今中國(恐怕全球亦應如此),哪個企業的使命如果只考慮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考慮社會責任和員工發展,都將慘遭時代的淘汰或鞭撻。教科書也好,經濟學家也罷,理論如果不能反映變化的現實,這樣的理論我們寧可不要!脫離現實的經濟學家,他的話我們最好不信為妙!
恪守最低工資標準的企業分分鐘都會關門或準備關門:這是歷史,也是現實。
理論應該適應變化了的現實,而不應該是現實去適應理論,否則,中國人永遠走不出自己的路。看來,企業管理的諸多現象,并非經濟學一家可以解讀。
到底最低工資標準是不是害了“企業”,到“用工荒”的企業現場查看查看、了解了解,就一定能明白我所言非虛。
出處:博銳管理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