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快報1月15日報道 從一個人民教師到一個山區無業游民,需要多久?漳州詔安縣8名執教10多年、20多年的教師得到的答案是一天。
2008年3月19日,詔安縣秀篆的8名小學老師,因在此前一天教育局派人視察中“請假”而被集體辭退。
蹊蹺的是,7月18日,詔安縣教育局又做出撤銷對這些教師的辭退處理,但幾天后的22日,這些教師被秀篆中心小學(秀篆學區)解聘。
一連串的做法令這些教師焦頭爛額,9個多月來,其中6名教師一直為此事奔波于教育局、人事仲裁等部門,卻至今無果。
詔安縣教育局的說法是,這些老師違反了教師的管理規定,他們從3月2日開始便連續曠工至3月18日,期限已超出規定所允許的范圍。
然而,來自這8名老師的說法則是,他們多數已事先請假,口頭告知所在學校領導,并獲得了批準。
到底是曠工還是請假或者離崗?有關的爭論目前已延伸到當地法院,究竟會有怎樣的結果,現在還無法判斷。
但有一個清晰的輪廓是,他們距離教鞭已越來越遠。
8教師同時遭到辭退
2008年3月19日,對詔安縣秀篆鎮彩山小學高級教師黃崇錦而言,是個夢魘般的日子。這一天,他28年的教學生涯被畫上句號。
此前一天,詔安縣教育局人事股股長李樹南到秀篆鎮查崗,發現黃崇錦不在崗,次日縣教育局便作出辭退他的處理。
同時被辭退的還有另外7個不在崗教師,其中3個和黃崇錦同校,另4個分別來自青龍小學和寨坪小學。
8個教師被辭退處理后,其中2人接受這種結果,另6人很快提起人事仲裁,仲裁未果后,目前已起訴到法院。
這6名教師中的5名(另一名因病沒來)前日向記者講述了事情原委:3月18日,李樹南到秀篆查崗,共查了5所學校,有11人不在崗。
黃建成、黃崇錦、王家饒、游高展、李慶鋒、李建生這6名老師所在學校的校長寫了張證明給李樹南,內容是:“×××等老師是3月2日離開學校”;其他學校的校長沒有開具給查崗人員任何字條證明。
次日,他們趕到詔安縣教育局欲說明理由,但李樹南稱已開過局委會,決定辭退11人中的8人。
教育局方面表示,辭退的依據是漳州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在2004年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的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二款“辭退條件”規定的“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
6教師狀告秀篆學區
聞聽此消息,教齡最長的黃崇錦沉默不住了。4月3日,黃崇錦向詔安縣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了“撤銷辭退,恢復教師職位”的仲裁申請。5月12日,黃建成等5名老師也提交了同樣的仲裁申請,并于當月20日收到案件受理通知和舉證通知書。
在仲裁未果時,7月18日,詔安縣教育局撤銷了對這8名教師的辭退處理。但很快事情來了個巨大轉變,7月22日,縣教育局給秀篆學區(秀篆鎮中心小學)發文件,責令秀篆學區辦理相關手續解聘這8位老師。
秀篆中心小學(秀篆學區)在7月25日《閩南日報》登出解聘公告。公告稱,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日內到詔安縣領取解聘合同證明書,逾期未領視同送達。
但在場的5名教師表示,教育局從撤銷辭退到解聘的這番周折,他們并不知道;9月22日,他們被通知到秀篆中心小學領取《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以及撤銷辭退處理的決定書。
9月23日,6名老師再次提交仲裁申請,但仲裁委員會以已出了“公告”為由拒絕了申請。10月24日,6名老師向詔安縣法院狀告秀篆中心小學,法院于11月11日正式立案,目前還沒有結果。
記者了解到,目前已起訴的6名老師均曾是小學優秀教師,甚至是小學高級骨干教師,教齡少則10年,多則28年,大多是一畢業就到秀篆這個邊遠山區教書育人。
找人代課成當地習慣?
接受采訪的5名教師認為,他們已請過假并得到同意,不能以曠工論,自然更不能解聘。
他們稱,當地請假前找好代課老師或與同事調好課的方式很普遍。請假有的書面請假,有的來不及在假期內回校時打電話向校長口頭請的,“在農村教書,請假也比較不正式,臨時有事經常口頭請的,事后再補”。
李慶鋒、李建生所在的青龍小學邱校長承認了這一說法,“只要有人幫忙代課,保證課時不落即可”。
有著28年教齡的黃崇錦說,去年3月2日,因要到河北兒媳家談論婚事,他向彩山小學校長以書面形式請了兩天假,并請村中一名退休教師代課。
3月8日,黃崇錦從河北趕回后,又突然得知堂弟在廣東梅縣一個農場燒山時意外身亡。次日他又向校長提交了一份請假條,寫明請假一天,但因處理賠償事宜,時間拖延較久,中間只好又向校長口頭請假延長假期,到去年3月18日才回到家中。
采訪時,黃崇錦向記者出示了其請假條,記者看到上述兩件事的請假條均有“詔安縣彩山小學”公章,其中其堂弟被燒亡一事還蓋有“彩山村委會”公章。
其余5位老師情況與黃崇錦老師類似,他們也均向記者出示了請假條,上面也均有各自小學的公章。
請假條是事后補的?
事關請假的問題記者隨后采訪了其中兩所學校的校長,卻得到了不同答案。
青龍小學邱校長承認老師請假在當地比較普遍,但有關假條的問題,他的說法與李慶鋒、李建生兩位老師并不一致。
李慶鋒、李建生說,他們都是事先請假,并告知邱校長。但邱則表示,他兩人的3張假條里,只有一張是3月18日檢查當天交給他的,其他兩張是后期補的,并由他蓋了章。但邱沒有說明為什么要在補請的假條上蓋章。
有否事先口頭請假?邱則表示,他們兩人都沒有。不過他也承認,當地老師請假,經常是代課老師來代課時,順便提一下就可以了。
對請假條問題,彩山小學黃崇龍校長稱,該校被解聘的4位教師中,只有一位沒書面請假,這次提起上訴的黃崇錦、黃建成、王家饒均有書面請假,后來沒能及時回來,也有口頭請假,只是書面請假只有他的簽字,蓋章則是事后蓋的。
“那么多老師請假,是恰好有事情,我就同意他們請假了,但前提是他們要安排好課程,包括找代課老師或調課。”黃校長如此說。
遭辭退或解聘的教師們認為,扣除掉請假天數,他們并沒有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連續曠工10個工作日,不足以被辭退或解聘。
登報公告符程序?
但詔安教育局并不這么看。
詔安縣教育局紀檢組長黃華偉稱,去年3月,市教育局接到舉報稱,秀篆鎮有很多老師下海經商,經常不在崗,叫代課老師上課,要他們調查。去年3月18日,他們第一次派人下去調查,就查到11位老師不在崗,很多老師確實是叫同事代課或請退休教師返校幫他們上課。
黃華偉說,經他們向各學校校長和代課老師證實,黃崇錦等6名老師已離崗多天,所以決定辭退他們。
黃華偉解釋說,撤銷辭退后又進行解聘,是因為在縣人事局介入仲裁之際,縣人事局告知“地級市一級政府及單位出臺的處理決定不具備法律效力”,于是決定依據學校與老師簽訂的合同第五章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即“連續曠工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學校隨時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來處理。這些老師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于是他們作出了解聘決定。
黃華偉表示,從辭退到解聘這些老師,都是有依據的。
但教育局為何選擇在7月22日以登報形式公告呢?被辭退的老師們認為,通常這個時候都是暑假,他們并不會在學校,而在農村地區很少人會看報紙,以這類方式告知,說了等于沒說。
這些教師認為,按照公告聲明,7日內不取通知書視同送達,即通告立即生效。在通告生效的同時,他們也失去了申訴的機會。
而公告也正是仲裁委員會拒絕受理的理由:5天之內沒有向原單位申請調解,10天之內沒有向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黃華偉還表示,打心里說,他們也不愿意這樣做,畢竟現在山區老師緊缺,整個詔安縣小學老師還缺乏100多個,但既然有群眾舉報了,他們就得調查處理,“現在山區教師資源匱乏,解聘這些老師也屬無奈之舉”。
背景
詔安縣秀篆鎮
閩粵邊界的山區小鎮
來回奔跑的當地農民
8名老師所在的秀篆是漳州詔安的一個山區鄉鎮,距縣城60公里。詔安地處閩粵邊界,全縣16個鄉鎮中有8個鄉鎮的31個村與廣東饒平縣接壤,邊界線長達120多公里。
因為地緣關系,相當一部分詔安農民前往廣東打工。公開資料顯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詔安縣在廣東打工的有5萬多人,而詔安縣近年來從廣東引進的企業就有500多家。當地有個說法稱“廣東有個秀篆街,秀篆有個廣東村”,形容秀篆與廣東聯系之緊密。
李慶鋒的妻子2006年就去了廣州,現在廣州白云區一個電子廠打工,李慶鋒4歲的孩子也在母親身邊。自2006年以后,李慶鋒與妻子就長期兩地分居。
李建生的情況跟他一樣,其他的幾名教師也都差不多。
但也有人透露稱,詔安許多山區鄉鎮的老師因為收入太低,都選擇在廣東做些生意。這6名教師表示,自己此前從未在廣州做生意。
現在他們6個男人大部分時間都留在廣州,并不是單純為了和家人在一起,而是“為生計所迫”。由于經常要往來于廣東與詔安間,他們只能選擇打點零工,比如做搬運工、打掃衛生、做家教,凡能在短期干又能賺點錢養家的都干。但就是這樣,不景氣的經濟仍讓他們捉襟見肘,李慶鋒老婆降薪了,他說,“還好沒被裁員”;李建生和老婆后來開的小店也倒閉了,他說,“還好,沒有失去生活的希望”。
盡管抱著信念,但懸而未決的工作問題,還是讓這些遭解聘的教師感到憂心,他們不知前路在何方,也許,他們來回奔跑的日子才剛剛要開始。 (本文來源:東南快報 作者:林曉琪 林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