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海林)本月起,胎兒監護等產前檢查項目列入居民醫保門診報銷范圍,按照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終止妊娠的參保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將提高15個百分點,個人將基本不用負擔醫療費用。記者昨日從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惠州市居民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已正式頒布,從本月起施行。 繳費:參保居民不用另外繳費
根據該辦法,今年3月1日起,凡參加了惠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以后不用另外繳費,也不用另設賬戶,即可按規定享受居民生育保險。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科負責人介紹,目前,惠州全市參加醫保的居民已有230多萬人,包括城鎮和農村居民。
參保居民在本年度內參保繳費的,從繳費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惠州市財政將按照全市參加居民醫保的人數,每人每年補助1元,各縣(區)財政按照本縣(區)參加居民醫保的人數,每人每年補助2元,作為居民生育保險補助資金。
待遇:產檢和終止妊娠也報銷
根據該辦法,參保居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終止妊娠,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照居民醫保基金的支付標準,在《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規定的參保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的基礎上,再分別提高15個百分點。按照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參保居民,其產前的檢查費用和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醫療費用,也被列入居民醫保門診支付范疇。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前日發布的《關于居民生育保險門診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參保居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以下產前檢查項目可列入居民醫保門診報銷范圍:血常規、尿常規、白帶常規、肝功能、腎功能、血糖、B超(限一次彩超)、產科檢查(含胎心多普勒)、胎兒監護。
報銷:60日內在定點門診辦手續
《辦法》規定,參保居民確診懷孕后,應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須有本次懷孕的登記或審批)或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符合政策懷孕的相關證明,到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或社保經辦機構委托的機構登記備案。未登記備案前發生的圍產期檢查、生育等醫療費用由參保居民自負。
而參保居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在異地生育或終止妊娠的,應在生育或終止妊娠之日起1年內持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死亡證)、出院小結、醫療費用票據、醫療費用明細清單、銀行賬號等資料,到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逾期申辦的不予受理。
參保居民應在就診之日起60日內,憑疾病診斷證書、門診病歷、醫療費用票據、醫療費用明細清單等資料到本人選定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參保居民經本人選定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轉往本市行政區域內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
提個醒
這些費用不報銷
居民醫保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費用;屬于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計劃內懷孕,因非醫學需要或自行終止妊娠的費用;實施人工輔助生殖術的費用;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費用;在國外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生育的費用。
算筆賬
C檔參保居民基本100%報銷
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科負責人介紹,目前惠州居民醫保分為A、B、C三個繳費檔次,住院報銷比例標準分別為:參加居民醫保A檔的,支付比例為一級醫院75%,二級醫院55%,三級醫院40%;參加居民醫保B檔的,支付比例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45%;參加居民醫保C檔的,支付比例為一級醫院85%,二級醫院75%,三級醫院65%。
《辦法》實施后,如參加C檔居民醫保的居民,在一級醫院住院報銷的比例為85%,再加上15%的生育保險,基本可達到100%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