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居高不下的當前,你的工資還能承受多久?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這一問題高度關注,我們或將在“十二五”開局之年,看到長期飽受爭議的收入分配改革和個人所得稅調整取得突破。
物價高漲,工資何時漲?
據悉,11月份消費物價指數(CPI)同比上漲5.1%, 創28個月新高,這表明通脹壓力正持續增加。目前人民幣存款一年期利率只有2.5%,與CPI通脹相差進一步擴大至負2.6%,也即居民存款一萬元定期,一年財富即縮水260元。
經濟增長“保八”成功,并不意味著所有問題都已解決。面對通脹的危險,緩慢前行的工資收入成為制約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費擴大的要害。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通過收入分配改革實現“國強”到“民富”的轉變已成當務之急。會議提出,將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逐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認為,“十二五”期間財稅體制改革應該有大動作,改革基本原則是讓更多人的生活有保障。無論是具體個稅改革還是整體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其核心內容均是從“國強”到“民富”的轉變。“國強”如果不能帶來“民富”,對未來經濟發展不利,收入不能增長,利用消費拉動經濟也就無從談起。
收入分配改革,怎樣讓差距越來越小?
這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對于遲遲未出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專家認為,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可能會有一個結果。
雖然民眾對于收入分配都有自己的預期,但是改革收入分配并不只是政府多花錢。有專家認為同,收入分配改革的含義可以也分為三個層次。首先是要增加就業,因為只有讓更多的老百姓有了穩定的工作的崗位,才能夠穩定的增加收入。第二個方面,政府要給錢,即提供更完善的基本的公共服務,特別是在教育和醫療方面,還有很大的潛力,還要多花錢。第三個就是調節現在還不夠完善的收入分配秩序,這在中央對十二五規劃的建議里面也有闡述,就是在未來五年里邊,我們要穩定高收入者的收入,要擴大中等收入者的這個群體的范圍,大幅度的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
但是,我們還要看到改革收入分配并不僅僅是一個年度任務。雖然我們明年的年度任務里提出了要研究制定這個方案,但是這個方案無論制定還是實施,都不是一日之功,需要經歷一個的改革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既要保持緊迫感,同時大家的心理預期也應該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上。
個稅制度改革新看點?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積極推進財稅、金融、投資體制和資源環境等領域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逐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研究推進在一些生產性服務業領域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改革試點,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
此前11月,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求是》雜志上撰文表示,“十二五”期間要加快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財政系主任、財稅研究所所長曾康華表示,今年中央經濟會議對財稅改革方面的表述與此前并無不同,且稅改與經濟發展的整體形勢密切相關。
據報道,關于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有近期和中長期兩種方案。財政部和國稅總局一直想盡快推出綜合稅制,并不認為起征點可以調節收入分配。但綜合稅制因為法律、信息收集、部委協調等各方面因素,短期內無法實施。鑒于為中低收入者減輕稅負比較迫切,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制定了一個個人所得稅近期方案。
最新消息是,個人所得稅改革最早明年推出,重點并非提高起征點,而是“減少級次、調整級距”,中低收入者稅負明年有望減輕。方案對民眾期待的起征點并沒有明確一定會提高,而出人意料地想到了級次和級距。減稅力度會比調起征點更明顯,因為它實際上等于降低了稅率。
目前,第一級500元,即工資收入扣除2000元起征額后的收入,對應5%的稅率;第二級2000元,10%的稅率;以此類推到5000元、20000元,稅率分別為15%、20%。
改革后,第一級有望調到2000元,對應5%的稅率。“下一個級距可以到2萬元,這個區間適用10%的稅率,這樣稅率相當于降了一半,大部分中低收入者都集中在最低的一級或兩級稅率。”一位地方稅務官員建議。
如9級稅率縮減為6級,級次調整主要是適當擴大級距,意義在于提高最低應納稅額,使大部分工薪族適用最低的一級或兩級稅率。目前對中低收入者的調整方案各方意見較為統一,而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整在分歧非常大。
怎樣減稅才能讓公眾滿意?
在增稅加費政策不停傳出的當下,減稅將成為“十二五”稅改關鍵詞的消息,給人帶來一些希冀。因為,“我們現在的稅確實很高,不減不行了”,這種觀點已經成為包括稅務官員在內的全社會的共識。“藏富于國”不如“藏富于民”,中低收入個人和中小規模企業的稅負感受,直接關系著國民幸福感和經濟發展后勁;在國家財政稅收屢創新高之后,有序進入一個減稅周期,是經濟發展成果更多惠及普通民眾的必然要求。
怎樣減稅才能讓民眾滿意?首先還得依靠減稅方案設計的專業性。比如個稅調整,提高“個稅起征點”的思維定勢之所以產生,不是因為這樣做最科學最有效,而是因為這樣做最易想到最好操作。只要足夠專業,人們的思維定勢是可以被改變的。這次個稅調整倘若果真是在級差與級距上改革,減稅力度不僅會更加明顯,減稅效果也能更趨公平。當然,如果再能盡快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并且建立個稅與經濟運行情況的快速聯動機制,必然更容易讓人滿意。
減稅要想讓民眾滿意,應該是看得見的減稅,能夠讓人直觀感受到效果,不能一邊減稅另一邊又增稅,甚至減稅優惠全部被消化。
還有,減稅不能以公共產品的供給減少作為代價。都說稅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現在的問題是取的嫌多,用的嫌少;將來要減少取得,如果同時也減少供給,充其量只能算零和博弈。公共產品和公共福利的稀缺,應是“十二五”期間“保民生”的重點領域,在減稅同時還應健全公共財政體系,減少一般性行政開支,增收國企紅利,從而讓減稅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存在。
網友熱議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與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國際論壇日前在海口舉辦,多名專家在論壇上積極建言: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十二五”期間要通過約束性的指標來實現,提高個稅起征點也是必要之舉。一段時間以來,提高個稅起征點的相關消息屢見報端,尤其在“漲聲”一片的當下,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愈加強烈。針對是否應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問題,熱心讀者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周先生:我認為個稅起征點應該提高。現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方面許多東西都在漲價,許多人不得不精打細算地過日子。個稅起征點提高了,老百姓手里可以支配的錢就會多一些,這樣有助于拉動消費,提高民眾的購買力。在上世紀80年代,我們國家的個稅起征點相對算是很高的,而現在居民收入大大增加,個稅起征點增加的幅度和比例卻很小。從這個角度看,個稅起征點也應該提高,這樣有利于實現收入分配方式的公平,有利于社會公平。
李先生:提高個稅起征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低收入人群的負擔,讓高收入群體多承擔一些稅賦,這對于加快和諧社會建設,會起到一些積極的作用。但這樣的辦法,客觀上起不了太大作用。這是因為,無論你提高至多少,針對的仍然是工薪群體,而對那些早已富起來的高收入人群來說,并沒有什么作用。當眾多的工薪族為了一套房子,把自己的青春年華“按揭”進去的時候,降低一些用工資納稅的負擔,當然是好事。但是個稅負擔,主要該由哪些人承擔,這些年其實是一個很不準確的概念。
云先生:大多數人希望在國家分配制度改革中獲得一些實惠,可只要一有漲工資的跡象,政策方面對低收入群體稍有一些照顧,物價(尤其是房價)似乎馬上就會上漲。而稅收對這一經濟現象的調節,卻是無能為力的。因此,真該好好研究一下個稅征收的范圍,使個稅真正體現出它的調節作用。
任女士:現在物價在不斷上漲,雖然工薪階層的工資每年也在增長,但是相比較之下,生活消費支出的增長幅度要高于工資增長的幅度。如果不提高個稅起征點,老百姓的負擔就會進一步增加。從大多數普通工薪階層的利益考慮,應該提高個稅起征點。但是這樣一來就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所以我認為,國家應該在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基礎上,制定不同標準的個稅稅率,收入越高的征收個稅的稅率也就越高。這樣一方面可起到調控貧富差距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會使國家稅收收入受到大的影響。
鄭先生:個稅是推進社會公平的一種有效辦法,它應該采用削峰填谷式的方法進行財富的再分配,從而實現整個社會收入分配的公平。根據現在城鎮在崗職工的工資水平,相當一部分人都得繳納個稅。大家都繳稅,也就弱化了個稅在社會資源再配置當中的作用。所以我個人認為個稅起征點是應該提高的。不過個稅起征點的調整關乎社會公平,應該充分考慮我們國家的國情,綜合考慮各個地區、各個行業、各個階層和社會群體的實際情況,制定出適合我們國情的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而不是簡單的提高或不提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