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一線職工每月平均工資4000元,井上職工2500元。至此,鄭州市下轄的登封市煤礦職工平均工資比此前大幅提高25%,月工資增長1000元以上,5萬多名煤礦工人從中受益——這是在鄭州市總工會今年舉行的首次工資集體協商談判觀摩會現場上,登封市煤炭行業工資集體協商達成的共識。
登封市煤炭行業工資集體協商是鄭州市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維護一線職工權益的一個縮影。今年以來,鄭州市各級工會先后投入專項經費600萬元,通過“一把手工程”、獎優罰劣、隊伍建設、企業職工多方參與等措施,使鄭州市11712家企業的84.2萬職工嘗到了工資集體協商的“甜頭”,建會工資集體協商要約率達到100%,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7%,年工資增長絕對值達到70億元以上。
針對在建立和諧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規范用工秩序、市場監管等方面還存在著的一些薄弱環節,鄭州市委、市政府專門下發了《關于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并成立了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領導小組。
目前,該市各級工會已經實現了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和協商代表隊伍的全覆蓋,為每一位指導員和協商代表建立了檔案,進行定期跟蹤指導,制定長期培訓計劃,納入長效規范管理。鄭州市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申文英介紹,“僅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級工會已經組織了78期指導員隊伍和協商代表隊伍培訓班,累計培訓人員超過1.2萬人。”
為從經費上保障工資集體協商順利推進,市總列出專項經費100萬元,全市16個縣(市)區工會列出專項經費500萬元。與此同時,鄭州市總還要求各縣(市)區、各產業工會預留20%的工作經費作為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任務完成的保障金,對完成任務的進行獎勵。凡應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而未開展或者工作消極、拖拉、責任不明、推進不力的縣(市)區企業,評先一票否決。
“在鄭州,工資集體協商的所有工作都做到了‘日清、日結、日記’,困難不上交、人員不脫崗、指導不拖延、問題不過夜。”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李元法介紹說,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多次調研和過問下,市總工會將今年確定為“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推進年”,完成了從已建工會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全覆蓋向非建會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設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