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收入、不需納稅收入也要申報,稅務部門表示此舉有利納稅人信息管理
從下月1日開始,深圳將正式全面實行個人所得稅全額全員明細申報制度,這意味著,以往不屬于單位的兼職人員工資發放以及不足2000元個稅起征點的納稅人信息,也需要進行納稅申報。稅務部門表示,實行全額全員申報,將有助于完善目前對納稅人信息的管理。
記者從深圳市地稅局獲悉,從明年1月1日開始,全市負有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的扣繳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扣繳義務人”),均需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以匯總方式進行扣繳申報的,稅務機關可不予受理。
所謂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就是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通常指單位為職工代扣個稅)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稅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今后,企業在向個人支付薪酬時,不論其是否屬于本企業人員、支付的薪酬是否達到2000元納稅標準,都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相關涉稅信息。
簡單來說,就是即使是該單位臨聘人員或者在該單位從事兼職,以及所得收入不足每月2000元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線的人員,相關的個人信息也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
業內人士分析表示,全額全員申報主要是對納稅人的信息管理更全面,因為確實有可能存在沒有進行納稅申報的個人,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卻逃脫了稅務部門監管的情況。
分析人士表示,收入不在應納稅范圍的申報人,只是進行信息申報,并不涉及納稅。但對于一些從事兼職收入的納稅人,則有可能發生納稅義務。比如有人在A單位應納稅收入為1800元,從事另一份兼職收入為1600元,未申報前根據工資收入信息,不屬于納稅義務人,但全額全員申報后,該納稅人實際收入就是3400元,超過了2000元的起征點,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行全員全額個稅明細申報后,將把所有納稅人的各種收入納入征稅范圍,為個稅管理和信息的全面掌握提供了可能。
■相關新聞
個稅完稅證明明年“同城通辦”
深城記者王瑩 通訊員 卓立峰 報道 記者從深圳市地稅局獲悉,從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實行明細納稅申報后,納稅人申請開具完稅證明(憑證)事項,在全市范圍內實施“同城通辦”,納稅人可持本人身份證照到地稅任一辦稅服務廳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