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導報12月30日訊(本網記者 房舒 陳洋欽)到了年底,手里攥著年假還沒休的人仍大有人在,原因各異,但最后的結果都是“被全勤”了。昨日,導報記者調查發現,諸多原因中工作繁忙、為了前途和“飯碗”成為大多數人帶薪年假變“擺設”的主因。
想休帶薪年假被“駁回”
小嚴在一家軟件公司上班,前幾天猛地抬頭看到桌上臺歷,才發現都到12月份了,自己今年的帶薪年假還沒請呢。寫了份請假單遞上去,下午就被老板駁回了:在他之前已經有太多人請假,老板說早在上星期就不再批年假了,讓他“下回早點請”。“我們做業務的,一年到頭拉業務、就怕考核任務完不成。”小嚴說,任務完不成“飯碗”都成問題了,誰還有心思請年假,當他完成任務“有心思”時,卻沒機會了。
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其實年假只是“看起來很美”。“我們平時請假一兩天都是直接從帶薪年假里面扣,多請幾天事假的話,年假就都被扣光了”。在一家私企工作的小方說,年底到了,大家的考勤表都挺漂亮的,也只能苦笑一下。
近七成人“被全勤”
導報記者隨機采訪了50位市民,發現在全勤的市民中,有近七成的市民認為自己是“被全勤”。其中,“被全勤”的原因中,選擇工作繁忙的最多,其次是為了晉升想要表現好一點。
同時在采訪中,導報記者還發現,“被全勤”的人群中,年輕人居多,尤其是工作不久的年輕人。“領導天天都在說,年輕人就是要多干一點,那在大家都爭著請假的時候,我們怎么敢去‘湊熱鬧’。”公務員小楊說。
廈門市勞動監察支隊辦公室主任紀錫堅指出,《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中明確規定,各用人單位都應安排職工應享有的帶薪年假。對于經職工同意不安排休年假的,應根據個人的年假天數,發放日工資的三倍。但是,用人單位不能以“事假”代替“年假”。
紀錫堅表示,如勞動者對自己的年假有異議,可向勞動部門咨詢或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