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沈陽)市總工會決定:對困難集體企業中參加醫療保險繳費困難的在職職工予以補助。凡符合補助條件的在職困難職工,按照當年本市城鎮戶籍成人繳費標準繳費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或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市總工會2009年給予每人200元補助。
市總工會和政府相關部門努力破解困難集體企業在職職工無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難題。政府相關部門出臺了《關于調整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困難企業在職職工可自愿選擇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或居民醫療保險”,解決了困難企業無力繳費,在職職工個人不能參加醫保的問題。為幫扶困難企業在職困難職工參加醫保,市總工會對困難集體企業中參加醫療保險繳費困難的在職職工予以補助。
據悉,市總工會把此項支出列入經常性預算。如遇國家、省、市政府相關政策調整時,工會的補助規定將隨之調整。
[補助對象]享受工會補助的職工要具備以下條件:
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困難集體企業在職職工;
已納入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的;
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困難職工。
[辦理程序]
參保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職工,由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街道、社區辦理參保手續,到市醫保中心復核并繳費。參加靈活就業醫療保險的職工由本人持身份證到盛京銀行任意網點開辦醫療保險繳費卡,然后持參保相關資料到醫保中心辦理參保手續。
申請補助:凡符合工會給予補助條件的職工,應向企業工會或街道工會困難職工幫扶站提出補助申請,參加居民醫保的提供醫保中心繳費專用收據,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提供醫保中心的參保核定單,由企業工會或街道工會困難職工幫扶站進行初審、登記和匯總。
認定發放:區縣(市)總工會負責對本地區困難集體企業工會或街道工會困難職工幫扶站上報的補助對象進行審核和認定,區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負責發放補助金。產業工會,市直各委、局(公司)、集團、開發區工會負責對本系統企業工會上報的補助對象進行審核并簽字、蓋章后上報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市總工會幫扶中心設服務窗口,認定并發放補助金。
來源:沈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