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虛假社保購房”追蹤
記者左娟 本報近日報道了深圳首例虛假社保購房案。日前,為此案當事人辦理假社保的公司也浮出水面。記者聯系該案被告代理律師張茂榮調查了解到,涉案公司早已吊銷,卻仍為37人繳納了社保。據記者調查,有中介公司為這種虛假的社保關系牽線搭橋。
空殼公司早已被吊銷
被告代理律師張茂榮表示,被告唐先生曾給中介7000元,由中介代辦社保及納稅證明,以獲取在深貸款購房的資格,后因銀行仍然未能予以貸款,買賣雙方又在陰陽合同等方面發生爭議,導致交易不成,惹來官司。
“當時這7000元是直接打到中介個人賬戶,中介拍胸脯保證可以找人補辦社保后貸款購房,并且作了書面約定。”被告代理律師張茂榮說,由其提供的該案判決書顯示,此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有由中介代筆雙方的補充約定:“賣方同意并清楚買方正在積極辦理關于貸款的社保資料,并同意買方在辦理好社保的相關資料后此合同生效。”
案發之后,張茂榮調查發現,該中介給買方唐先生找的參保單位為深圳市某進出口有限公司,早在2006年便已脫審,公司早已被吊銷不存在,但資料顯示該單位仍然給包括唐先生在內的37人繳納社保。
由張茂榮提供的資料,記者查詢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登記信息,顯示該公司注冊資本50萬元,成立日期為2005年4月1日,最近一次年檢為2005年,備注該企業已吊銷。
辦假社保或漁利15萬元
然而,由深圳市社保局網查詢該企業打出來的清單顯示,近一年內陸續有37人繳納社保。與該公司從未有過勞動關系的唐先生,通過中介轉介以該公司名義補辦的社保記錄顯示,從2009年6月到2010年9月,共計2984元。“可唐先生給了中介7000元,這中間有4000元差價!”張茂榮說,他算了筆賬:“以每補辦一人賺4000元計算,這家空殼公司補37人將漁利近15萬元!限購令是否催生了一個以補社保或納稅證明的產業鏈?”
而這近15萬元的漁利,被分配在哪些環節,還不可得知。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多家中介負責人都不否認存在大量補辦社保的現象,甚至有中介按揭部負責人表示:“目前尚未完成交易,還在走交易流程的單中,大概60%的是補社保的。”當然,這其中包括以真實勞動關系正常補辦社保的,和如上述案例這般虛假社保關系的。業內人士表示,3月深圳“限購令”細則的出臺,從理論上將杜絕“虛假補社保”的現象。
現場對話
中介自曝辦虛假社保過程
昨日,記者該涉案中介公司的另一片區經理。
記者:我是外地戶口,沒有社保,現在還能補嗎?
中介:不行了,補交的在社保局網上一查就看得出是一次性交的,現在國土局已經不認這樣的了。
記者:那之前就看不出來嗎?
中介:之前政策沒有明確,補交的也算數,外面就有大把人做,我們只是幫忙牽線搭橋。
記者:哪些人在做?怎么操作?
中介:主要是一些掌握了公司社保賬號、密碼的人,或者是有關系的人。他們會留電話,出了社保證明再收錢,一筆社保(一年期)2500元左右,他們收5000多元,每筆賺兩三千。
記者:你們沒在中間賺錢嗎?
中介:我們主要是要促進成交,拿傭金,賺這點費用太麻煩。大多數情況我們都是將代辦社保的人的電話給他們,讓他們自己去溝通。當然也有人直接要我們代辦的,就多給個一兩千。
焦點問題
1.若買房不成,補辦的社保關系是否有效?
要看補辦人與企業是否有真實的勞動關系。據深圳市社保局相關規定,如果存在真實的勞動關系,可以補交最長兩年的社保;否則就如上述案例的判決書顯示:“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29條規定,企業、員工以虛假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無效,其繳費本金按原繳費比例分別退還企業和本人。”
2.被吊銷企業為何還能為他人繳納社保,社保局為何沒有審查出來?
記者已發采訪函給深圳市社保局,就此詢問社保繳費程序上是否存在漏洞?只要企業網上申報并繳費,不論該企業是否已被吊銷,是否與員工之間存在真實勞動關系都可申報?
截至昨日發稿時,記者尚未得到回復,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處理中。
對此,張茂榮律師建議深圳市社保局對社保申報企業及新增社保員工的身份進行必要的審核,確保存在該申報企業,且企業與新增員工之間存在真實的勞動關系。
3.假社保購房的現象會否繼續存在?
自去年4月17日“新國十條”以來,就需要憑一年以上本市社保及納稅證明才能辦房貸,該政策至今已快一年。世華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肖小平認為,很多有購房計劃的已在補交了,此后假社保購房的現象將減少。今年3月2日,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委員再出“限購令”細則,明確非深戶不能通過補繳稅牟取購房資格,憑社保繳納證明購房者則必須繳納至少兩種類別的社保。“這一規定看似堵了補社保購房的空子,但還得看具體執行嚴不嚴,如何核查購房者是否臨時補繳或虛假證明。”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王世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