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竇延文)記者昨日獲悉,市住建局對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申報材料的時限及相關要求做出調整:一是將人才安居租房補貼首次申報的截止日期延長至2月5日;二是人才個人的申請材料如果還在辦理之中的,可以暫時以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辦理回執替代;三是擬對申請人數比較集中的特大型企業,提供上門服務的便利。
針對有關企業和申請人反映的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申請需要提交材料過多、程序繁瑣等問題,市住建局昨天回應說,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申請程序和應該提交的材料在2011年4月發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中有明確規定。目前,市住建局已在積極同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研究簡化程序和減少提交材料的可能性。
據該局有關人士介紹,截至1月18日,已有1024家企業的住房專員參加了集中培訓。從下周開始,將進入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申請資料受理階段。
市住建局表示,目前我市人才安居租房補貼政策尚在試點階段,該局將虛心聽取廣大企業和人才的意見、建議,并會同市有關部門認真研究,使人才安居政策得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