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韶關繳費比例達22%珠海深圳繳費比例僅10%
省勞動廳養老處處長楊健海表示,廣東地區經濟差異大,在全國是比較特殊的。因此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長期不統一。繳費高的地區有湛江、廣州、韶關等地,最高達22%,最低的是佛山、中山、珠海、深圳僅為10%.據悉,繳費高地區一般是老工業基地,國有企業退休人員較多。繳費低地區則為發達地區,年輕人參保多。
據悉,為加快推進我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逐步實現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基本統一,日前,省勞動保障廳于日前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并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按《通知》要求,各地在滿足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盈余、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費率高于15%,或者低于13%、基金使用管理規范、按時足額上繳省級養老保險調劑金等全部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對因繳費比例調整而形成的基金收支赤字,由各市通過擴面征繳、財政補助等手段加以解決。
費率調整分三步走統一為13%-15%
《通知》還明確了費率調整的實施步驟。第一步,從2009年7月1日起,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8%的降低為18%,其他各市的單位費率保持不變;第二步,從2010年7月1日起,鼓勵將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6%的降低為16%,將費率低于12%的地區調整為12%;第三步,從2011年7月1日起,將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 5 %的地區調整為15%,將費率低于13%地區的費率調整為13%.
省勞動保障廳相關負責人稱,由于遭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省部分中小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出現經營困難。《通知》的出臺,將有利于幫助欠發達地區逐步降低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減輕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負擔,支持廣大企業順利度過國際金融危機。此外,也有助于均衡各市的養老保險繳費負擔,進一步理順不同地區在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的責任分擔機制,確保《廣東省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得到順利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