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焦國棟
元旦假期過后首個工作日,山東陵縣一家制造業企業負責人高艷國來到當地納稅服務中心,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成為2011年山東年所得12萬元以上者自行申報納稅第一人。山東省地稅局提醒,根據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上年度取得的所得額超過12萬元的,均應在當年3月31日前到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山東稅務機關日前發出納稅通告稱,年所得超過12萬元個人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可采取到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廳或網上電子申報兩種方式進行。如果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納稅申報事宜,可授權其代理人代為辦理。但如未在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稅務機關將責令其限期改正,處兩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可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山東省陵縣地稅局局長李佃雨介紹說,基層稅務機關一方面在納稅服務中心開通“12萬元以上個稅申報綠色通道”,安排專職人員提供現場納稅申報輔導,提高征稅服務質量;另一方面進行了全面摸底排查,開列出年個人所得超過12萬元的應納稅人名單,提高征繳效率和針對性。
據了解,山東省個稅征繳去年實行了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分行業、分區域個稅申報納稅比對制度,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人數快速增長。2010年山東省共受理年個人所得12萬元以上者申報納稅12.71萬人,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50多億元,同比增長2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