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CCTV《焦點訪談》欄目播出《工資為何變飯票》,揭露了武漢一些工地自行印制只在內部流通的代金券取代工資的現象,以下為節目實錄。
演播室主持人 張羽:對于我們大家來說,只要有工作就可以按勞取酬,按月領工資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情。所以作為勞工者的一項權益,按月領工資也被寫進了《勞動法》,受到了法律的保護。但是對于一些建筑工地上的農民工來說,按月領工資卻成了一種奢望。
解說:這里是武漢市山河集團銀泰大智家園工地,記者來到這里時正趕上工人們開午飯。
記者:多少錢一份啊?
農民工:6塊。
解說:在這里,工人們使用內部飯票買飯,看起來和一般的食堂沒什么兩樣,唯一不同的是,他們的飯票不必用錢買,而是隨便領。在這個工地上,工人不但可以領飯票,還可以領到錢票。
記者:你們去買煙用什么票?
農民工:用工地上專用那個票。
農民工:吃飯是吃飯的票,買煙是買煙的票。
解說:記者從幾位正在用餐的工人那里得知,他們的酒和煙都是用工地上的錢票買的,這種紅色的票據就是山河集團大智家園工地上發放的購物用的錢票。這種白色和藍色的是工地上發的飯票。在另外一家中浩三陽外灘項目的工地上記者看到,這里的飯票既可以買飯,也可以購物,是一票通用。
記者:這個是你們公司的餐票嗎?
馬天兵 湖北中浩公司負責人:這個是。
記者:這個都能買什么呢?
馬天兵:這個能買水、買方便面,買牙刷、牙膏、生活用品。
記者:在你們這里有商店?
馬天兵:對。
解說:記者在工地的小賣鋪里,看到了這些錢票可以購買的商品。
記者:那烏龍茶得賣多少錢?
小賣部經營者:3塊。
記者:那方便面呢,方便面多少錢?
小賣部經營者:這個桶面3塊5,有外面都是一樣。
記者:有煙嗎?
小賣部經營者:有煙,這個2塊5。
解說:其實,像這樣自行印制代金券,并在內部進行流通的工地,在武漢市不止一家。記者走訪了不同的工地,見到了各式各樣的飯票和錢票。但是奇怪的是,有的工地負責人卻并不愿意承認用錢票購買商品這種現象的存在。在大智家園工地現場,記者見到了一位工地的負責人,當記者向他詢問給工人發錢票的事兒時,這位負責人卻一口否認。
記者:平時賣啥的啊?
武漢三友勞務公司負責人:都是賣煙、水這些東西。
記者:煙、水什么的?
武漢三友勞務公司負責人:對。
記者:大家拿錢票買的?
武漢三友勞務公司負責人:拿現金,應該是。
記者:拿現金?
武漢三友勞務公司負責人:應該是現金買的。
記者:我手里就有你們的錢票能買這個?
武漢三友勞務公司負責人:食堂的票應該是去食堂的,不存在這個票。
記者:那我現在拿給你看看那個錢票?
武漢三友勞務公司負責人:有錢票是嗎?
記者:有錢票啊。
武漢三友勞務公司負責人:我還不是蠻清楚這個事,真的不清楚。
解說:照理說,這些票需要時就領,想買啥就買啥,這不挺好的嗎。而對于這件事,負責人不愿意承認,工人也不領情。
農民工:工地上發的票,這個票,你想要多少就拿多少。
記者:要多少有多少?
農民工:對,要多少有多少,沒有超出你的工資范圍,要多少有多少。
記者:直到工資都頂完了,他就不發了?
農民工:對,直到你工資抵完了,他就不會發給你。
解說:原來,想領就領、想花就花,是因為這些票是和工人的工資緊密相關的。
農民工:他那里有記賬,年終結賬的時候再扣。
解說:工人們說,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他們領了這些票子,事后老板是要從他們的工資中扣除的,領的飯票越多,就意味著工資被扣除的越多。本來要吃飯工人用錢換錢票即可,但是工人們說,老板根本就沒有發換飯票的錢,要吃飯他們就必須領票。
農民工:他給票你就只能在他的工地干活,在他的食堂消費,讓農民工你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不然的話你就走人,換一個工地也是這個樣子,重復。
農民工:生活費好像是七八百至一千。
記者:生活費七八百至一千?
農民工:嗯。
記者:那你說的七八百到一千是什么?
農民工:飯票。
解說:那么,這些工人手頭沒有一點現金,出去遇上一些必要的消費怎么辦呢?老板似乎考慮到了這一點,給現金可以,但是別指望有多少,工地規定,一般情況下要拿現金每個人只能拿到自己月工資總額的10%到20%。
農民工:一個月發多少錢,錢倒是不多。
記者:多少錢?
農民工:千把塊錢吧。
記者:千把塊錢?
農民工:嗯。
記者:全是現金嗎?
農民工:不全是。
記者:那是什么,現金有多少?
農民工:現金大概有幾百塊錢。
記者:剩下的呢?
農民工:剩下就是吃飯用的食堂的票。
解說:那么,為什么用發的這些票證來抵工資?工地負責人做出了這樣的解釋。
武漢三友勞務公司負責人:這不是發工資,應該是借支,應該是借支不是工資。
記者:借支?
武漢三友勞務公司負責人:應該是借支。
解說:明明是用飯票抵工資,可負責人卻稱讓工人們領飯票是一種借支。那么,這種所謂的“借支”對工人意味著什么呢?為核實情況,記者在工地上找到了他們的班長,在那里看到了一本記載著工人們領取現金以及飯票、錢票的記賬本。
記者:這是一個人的賬單是吧?我們在賬單上看,3月17號他是領的現金300元,然后19號領了200元的票,然后這是到本月29號,票100元。然后往下是每個月的,大概是每個月前幾天都會領一次現金,一次300,是吧?
班長:領兩個月,領了兩次。
解說:那么,工地老板為什么只付給工人10%到20%的現金工資呢?
記者:國家法律規定,給勞動者應該是按月以貨幣形式發工資,那你們這兒為什么要用預支的方式呢?
馬天兵:因為我們這個我跟你說了,他們是以承包、以平方計價的,因為我們平時,它這個東西是以工作量計價的,房子做完了之后,到竣工備案之后,才能確認它的產值,平時就是借支。
解說:在所謂“借支”的名義下,工人們每月除少量現金之外,只能領到一些票證。那么,這種以借支名義發放飯菜票,然后再從工資中扣除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呢?武漢市的建筑管理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人員向記者表示,這種做法是違法的。
岑琳 武漢市建筑市場管理站站長:用這種餐票或者代金券的方式,限制了他的使用,這個做法肯定是不對的。
彭燕娥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規處處長:那肯定,我剛才首先肯定了,是不能夠用實物或者有價證券來抵扣工資,這肯定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的形式按月向勞動者支付,那么是不允許用實物或者其它代金券的方式,來代替工資的。
解說:除了用票證抵扣工資之外,問題還并不止于此。以一個工人月工資3000元為例,在工地上吃一頓飯6元計算,即使天天在工地上吃飯,一個月下來也不過花費600元的飯票。再加上按20%領取的現金600元,兩者之和也就1200元左右,這就意味著工人每月至少有1000多元被老板拖欠。不少工地的工人也向記者反映了同樣的情況。
記者:按月發,一個月多少錢?
農民工:一個月我們跟他們定的千把塊錢,其余到年終跟他們結清。
記者:到年終結。按月發,一個月發一千,到年終還結什么呢?
農民工:一個月(發)一千,不是(掙)一千,一個月起碼掙四五千塊錢。
記者:按理說一個月應該四五千塊錢,但先支給您一千,剩下的年底再給你結?
農民工:對。
解說:在這些工地上,每名工人每月被拖欠的工人少則一兩百,多則幾千塊,這些錢加起來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對老板來說,這樣做就多了一筆流動資金,而對工人來說,每月領到的現金越少,被拖欠的工資就越多,到年底拿不到全額工資的風險就越大。在武漢市,就不止一次發生過工人工資年底無法兌現的事情。那么,作為負有監管責任的當地相關部門,它們對這種做法是否知情,又是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職能呢?
記者:那你們接到過這樣的舉報嗎?
岑琳:目前我知道的情況,現在還沒有接到過這種舉報,這種情況我們以前檢查,重點是拖欠農民工工資,今天你來采訪這個題目是,以代金券的方式支付工資,這應該說是我比較全面了解這種情況的第一次。
解說:而舉報人告訴記者,他曾多次向武漢市建管站和勞動檢察大隊反映過這個問題,而這兩家職能部門卻都表示,從未接到過這樣的舉報。記者僅在武漢市采訪的幾天里就發現,有多個工地存在著這種違反《勞動法》的現象。
農民工:我們一般都是這個方式,搞建筑大多是這樣的,現金不夠,那每個月發放肯定好了,那不可能。
演播室主持人: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應該以貨幣的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苛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農民工和其他職工一樣受到法律的保護,武漢市一些建設單位以飯票來抵工資,變相苛扣、拖欠農民工的工資,明顯侵犯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據了解,在當地這種違法行為并非個例,而且存在了很長時間。有關部門是不是早就該好好管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