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 郭晉暉
雖然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連續兩年被列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但并不意味著短期內會有根本性突破。前車之鑒是,上一屆政府曾經有四年提出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試點,而直到今天仍然沒有破冰。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曾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2年被列入改革重點,但今年“落選”了。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年能夠實施或者能夠啟動是經濟重點遴選的原則,以此來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在今年將繼續保持停滯狀態。
據《第一財經日報》了解,隨著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制度上的全覆蓋,寫入《社會保障法》的基本養老金全國統籌將成為人社部下一步重點要推進的工作,人社部也曾經召集相關領域的專家征求意見。
所謂全國統籌是在全國范圍內適用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繳費比例、統一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心的內容是養老基金的統收統支。
消除勞動力市場流動的障礙和均衡不同地區之間養老金的負擔和資金是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兩大益處。近年來由于養老金統籌層次過低,地區之間養老基金旱澇不均,東部省份有結余,而中西部收不抵支,需要中央財政大量的轉移支付才能實現財務平衡。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對本報記者表示,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是有利有弊的,從實際的情況來看,中國養老金統籌層次仍然停留在縣市一級,尚沒有做到真正的省級統籌,短時期要實現全國統籌并不容易。
在李珍看來,近年來在推行省級統籌過程中所遇到的種種困境將會繼續“困擾”全國統籌,比如事權上移所帶來的下一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的博弈,養老金收發的標準如何制定,如何解決“搭便車”的行為等等。這些問題不解決,全國統籌難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