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莊瑞玉)記者昨天從市社保局獲悉,我市各參保企業自今年7月1日起需按正常社保繳費費率繳交社會保險費,各參保企業應將本單位的社會保險費繳交賬戶提前存足款項,以備順利繳費。此外,在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期間享受免除醫保個人繳費的住院醫療保險及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人,9月1日起恢復個人繳費。
下調費率兩年半助企業渡難關
據了解,2009年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切實減輕企業經濟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我市于2009年2月1日開始下調我市部分社會保險費率。社會保險費率調整范圍為工傷保險、綜合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和農民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費率不作調整。下調我市部分社會保險費率前提是不降低參保人的待遇,參保人醫保個人賬戶沒有受到影響,就醫的記賬比例還是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待遇沒有受到影響。
工傷和醫療保險恢復正常費率
隨著經濟逐步向好,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經市政府批準,我市各參保企業自2011年7月1日起按正常社保繳費費率繳交社會保險費。具體繳費費率為:一、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按實行浮動費率后的實際繳費費率繳交;二、綜合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生育醫療保險各以職工月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繳交6%、0.5%、0.5%;三、住院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基本醫療保險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交0.6%,其中繳費基數的0.2%劃入生育醫療保險基金,同時參保人享受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繳費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交0.2%;四、農民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按每人每月8元繳交。
住院和農民工醫保參保人9月1日恢復個人繳費
參保企業按正常社保繳費費率繳交社會保險費,個人繳費部分按照什么費率繳交?據了解,綜合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以職工月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繳交2%;住院醫療保險和農民工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交0.2%;農民工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按每人每月4元繳交。
此外,根據《關于貫徹落實市政府在特區建立30周年之際增加市民福利的實施辦法》的規定,凡2010年8月之前在企業就業參保,并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住院醫療保險及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免除其在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參保期間的醫保個人繳費費用,這部分參保人自2011年9月1日起恢復個人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