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報 戴娟
昨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率領的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考察團來渝,與我市相關部門座談,調研《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
座談會上,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介紹稱,《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3年多來,有力地促進了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勞動用工行為,為解決勞動爭議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目前,我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在95%以上,規模以上非公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
該負責人透露,《勞動合同法》在實施中,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企業之間并不平衡,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依然存在。如非公中小型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于60%,特別是服務性行業及有較強季節性的行業,由于人員流動性大,勞動合同簽訂率普遍不高,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更低。同時,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仍然存在,一些中小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多為3年以下,存在口頭試用期或試用期過長,試用期滿后再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此外,還存在勞動合同文本不規范的問題,有的企業給勞動者簽訂的是空白合同,勞動者簽完字,用人單位收回去再填相關內容;有的則是萬能合同,約定內容過于寬泛,對崗位、工資等沒有明確規定。
而對企業來說,《勞動合同法》在實施中,還存在用工管理難、用工成本高等問題。市工商聯負責人表示,由于《勞動合同法》禁止用人單位要求員工提供擔保,使得用人單位沒有有效手段約束員工流動,這不僅導致員工流動性過大,有的員工剛簽訂勞動合同幾天就走人,企業管理成本大大增加,跳槽員工造成的培訓損失無法追償,其中又以餐飲企業員工流動大問題最為突出。同時,由于員工流動性大,社保人員增減頻繁,無疑也增加了企業成本。
“《勞動合同法》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并不意味著損害企業利益。”座談會上,全國人大調研組表示,要進一步加大對《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力度,讓勞動者懂得如何維權。同時,企業要進一步梳理現代管理理念,加大企業文化建設,改善用工環境,與職工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以優秀的企業文化凝聚人,以較好的勞動報酬留住人,從根本上解決員工招不進、留不住的問題。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余遠牧陪同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