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
多年來備受質疑的養老金“雙軌制”,已在一些地方的事業單位先行試點改革“消除”。昨天,人社部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尹成基說,社會關注的養老金雙軌制問題,中央已提出明確改革方向,即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建立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消除養老金“雙軌”下的權益失衡。
不過,尹成基同時指出,“雙軌制”問題要逐步解決,“先行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完善原有的方案和政策,再全面推進和實施”。
我國社會保險能否“費改稅”?尹成基說,我國實施的是社會保險性質的基本社會保障制度,重要的體現是權利與義務對應、公平和效率的統一。因此,采取參保者繳費方式籌集社會保險資金;也有一些國家建立了普惠性的社會保障制度,由公共財政完全承擔,實行社會保障稅。
“實行社會保險費改稅,需要具備很多條件,要確定納稅人的范圍,要確定納稅的基數,統一的稅率,等等”,尹成基坦言,在現階段,我國很難做到社會保險“費改稅”。
新聞發言人尹成基昨天介紹,下一步,我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將包括四個層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人社部要“完善和規范公開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行業特點的公開招聘辦法,研究制定治理公職人員 吃空餉 和解決超編用人、編外用人的政策措施”。
其他改革措施包括:加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立法步伐,出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政策解釋,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獎勵、考核、競聘上崗等規定;完善聘用制度政策措施,規范合同管理;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修改在事業單位加強特設崗位設置與管理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