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偉 李亞男 文/圖 編者按
近年來,福田區以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為突破口,大膽創新人民調解工作的機制、模式,將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一線和萌芽狀態,構建起新時期社會矛盾糾紛的大調解體系。其做法和經驗得到省司法廳、市政法委領導和市司法局的高度肯定。省司法廳稱為人民調解的“福田模式”,認為這一模式機制順暢、切實可行、效果明顯,決定在全省推廣。本報將分上下兩篇進行解讀報道。
“進駐交警和派出所的調解室,分別能分擔40%以上、70%以上的報警民事糾紛案件,很不簡單,成效顯著。”日前,廣東省司法所基礎建設會議在深召開,省司法廳廳長陳偉雄率隊實地參觀后,高度肯定了福田區的工作,認為福田創出了人民調解的新模式,走出了新路徑。
他這樣概括“福田模式”:一是保障到位,人財物已不是制約調解工作發展的瓶頸;二是模式創新,招標購買專業法律服務,由律師擔當人民調解員,對當事人攻心力強,同時釋放了一線警力,減輕了法院壓力;三是機制暢順,做到與各部門有機聯動;四是效果明顯,切實可行。
誠如所言。近年來,福田區委區政府以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為突破口,大膽創新人民調解工作的機制、模式,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有機銜接,將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一線和萌芽狀態,構建起新時期社會矛盾糾紛的大調解體系,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3年來,全區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糾紛39596件,成功率95%,做到了為群眾解難、為公安減壓、為法院解困、為政府分憂。
保障到位:加強基礎建設形成網絡化體系
福田區委書記李平、區長張青山表示,人民調解天地廣闊,大有作為,是平安和諧宜居城區建設的重要抓手。必須完善制度,創新機制,重心下移,橫向協同,積極推進大調解體系建設,使人民調解真正發揮“減壓器”的作用。
據了解,從2007年開始,大調解體系建設就被列入福田區委、區政府工作重點。2008年3月,福田區委又下發了《構建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實施方案》,確定了組織架構、工作制度、運行機制和保障體系,決定成立區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及辦公室,以有力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有機銜接。
隨后,區編委發文,批準成立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辦公室,各街道成立社會矛盾調解中心。區財政部門落實了人民調解工作專項經費。8個街道辦事處92個社區工作站,建立了專職調解員制度。13個派出所設立了人民調解室,實行24小時值班,駐福田交警大隊調解室也掛牌運作。另外,梅林農產品批發市場、華強北商業街等行業調解委員會,梅林成豐電子廠、和記黃埔物業管理公司等企業調解委員會也相繼成立,積極化解企業、行業、商業街的矛盾糾紛,駐法院、口岸交警大隊調解室也正在籌建中。
駐派出所人民調解室工作得到了各部門的大力支持。各派出所在自身辦公室很緊張的情況下,專門騰出房子,用于調解室辦公用房,并對調解員食宿作了妥善安排,有的還安裝了專用電話。區司法局配給了打印機、傳真機、電腦等辦公用品以及各種調解文書、表格,為駐派出所人民調解員創造了良好的工作環境。
目前,福田區已建立社區調解委員會94個,街道調解委員會8個,調解小組664個,共有調解人員3330人。其中,社區專職調解員94人,駐派出所、交警大隊專職調解員98人,形成了“以專帶兼、專兼結合”的調解員隊伍網絡化組織體系。
有機聯動:多部門合力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轄區穩定,有賴于各部門聯動,發揮協同效應。在大調解體系建設上,福田區提出了“橫向聯合”的思路,加強了司法、綜治、法院、公安、勞動、民政、信訪等部門,在調解重大、疑難、復雜糾紛方面的溝通與合作,探索出委托調解、聯合調解的新路子。
各部門也紛紛建立起調解首選制度,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有機銜接,有效促進了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機制的構建。從2007年始,福田區司法局就與區公安分局開展人民調解與治安調解聯動試點。2008年,區編委又批準在13個派出所設立了人民調解室。區司法局還與區法院聯合開展訴前調解、委托調解、聯合調解,建立起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與法院各庭室定點指導工作制度,并由區法院委派法官掛點指導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工作。
此外,區勞動局制訂了《勞資糾紛群體性事件聯合預防和處理辦法》,建立了多個勞動爭議調解室,強化仲裁調解,化解勞資糾紛2900宗。轄區8個街道司法所加掛街道信訪辦公室的牌子,負責處理信訪事項,并與人民調解職能結合。2007年至2008年,各街道司法所共辦理信訪案件6362宗。
多部門聯動,能夠形成強大的化解矛盾合力。今年初,福田保稅區一外資企業部分員工,因薪金、待遇發放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等事宜得不到有效解決,被少數人員煽動集體罷工。面對這一突出事件,福田區政府堅持“多方合力、教育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區司法局當即組織律師,聯合市區勞動局、信訪辦等部門,共同參與調解。根據企業員工提出的種種勞資糾紛問題,律師現場答疑解惑。經過各方努力,僅用3天時間就促成企業合法合理補償,員工恢復生產。
提升水平:購買服務引入律師參與調解
近年來,社會矛盾糾紛原因日趨復雜,對人民調解員的素質、調處能力、服務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此,福田區各街道司法所以定期開展學習例會、專題培訓講座等形式,加強對社區、企業、行業性等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同時,新增98名專職調解員,進一步優化了基層調解組織人員配置,提升了專業服務質量。
同時,加強危機預防。福田區建立起糾紛信息預警機制,將企業勞資糾紛的排查調處納入街道每月、每季度的集中排查調處工作中,并實行欠薪逃逸突發事件、重大群體糾紛個案即時向街道司法所報送制度,做到情況早知道、工作早到位、問題早解決。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福田區在全省率先探索出“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新模式,引進法律專業人士參與人民調解。去年10月24日,全國首家以政府向律師事務所購買服務方式成立運作的人民調解室——駐華富派出所人民調解室掛牌。目前,有46家律師事務所與該區8個街道簽訂了服務協議,律師進社區人數達到488人,每個社區保證有3名律師掛點聯系,擔任兼職調解員,將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
另外,深圳道路交通形勢嚴峻,福田更是交通出行的焦點地區,尤其是高峰期交通流量大,輕微交通事故頻發,道路交通糾紛凸顯。今年2月24日,全省首家駐交警部門人民調解室在福田交警大隊成立,政府聘請4名具有律師資質的專業人士擔任人民調解員,與民警聯動協作,按照調解首選、合法合理、依法調解和尊重當事人訴權等原則,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調解工作。同時,調解員還向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向群眾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識。
“如今,福田區人民調解組織網絡更加健全,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工作范圍不斷拓寬,制度體系基本成型,基礎工作開展扎實有效。”對于福田區大調解機制順暢運作,省、市領導和司法局都給予了高度評價。毋庸置疑,大調解體系已成為福田保穩定促和諧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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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華富派出所人民調解室全天候值班
調解矛盾糾紛成功率逾97%
【本報訊】(記者 劉偉 李亞男)去年10月24日,全國首家以政府向律師事務所購買服務方式成立運作的人民調解室——駐華富派出所人民調解室正式掛牌,該調解室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到97.4%。
駐華富派出所人民調解室實行24小時值班,提供專業服務,方便群眾。調解室的7名調解員來自廣東品然律師事務所,且全部具有法律本科文憑,其中3人是律師。他們經區司法局培訓和考試,持證上崗。調解員在接到從110接警臺分流出來的糾紛案件后,依法依規做好調解工作,建立電子臺賬,按法院民事案件檔案標準完善檔案制作,并維護好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專業法律人士的進駐,優化了基層調解組織人員配置,提高了群眾對法律法規的可信度。同時,實行全天候的專業調解服務,對大部分的糾紛能做到當場受理、當場調解、當場履行、當場結案。特別是8小時之外,非工作時間內,確保了老百姓能充分享受到及時周到的法律服務,依法有效調處矛盾糾紛。
統計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駐華富派出所人民調解室已調解矛盾糾紛391宗,調解成功381宗,成功率97.4%,占派出所受理民事糾紛案件的70%以上。其中,人身權利糾紛277宗,財產權益糾紛53宗,婚姻家庭糾紛18宗,損害賠償36宗,勞動爭議7宗,履行調解協議金額約147萬多元。